12月10日,黑龙江省药监局公示了一批行政处罚名单,3家产销劣药的药企和2家销售劣药的药企遭处罚。
【违法事实】其中黑龙江吴氏济民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天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三木制药厂分别因为生产、销售劣药被罚。其中涉及到的药品分别为:天麻追风膏(批号:20180301)、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批号:20171101,规格10毫升/支)、强力止咳宁胶囊(批号为JN190201);而佳木斯医药站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冠珈医药有限公司则因为分别销售劣药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批号:1809142)和半夏(法半夏)(批号:17022701,规格:1kg/袋)被罚。
【处罚情况】黑龙江吴氏济民制药有限公司处以没收药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处罚,罚没共计12757元;佳木斯医药站有限责任公司处以没收销售劣药违法所得共计4400元的处罚;黑龙江冠珈医药有限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处罚,罚没共计1331.25元;哈尔滨天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处罚,罚没共计16012.66元;哈尔滨三木制药厂处以没收召回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处罚,罚没共计67601.24元。更多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