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执行砂仁粉等5个粉末饮片规格炮制规范的通告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药监〔2018〕28 号)、《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药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浙江 省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食药监药安 〔2018〕13 号),我局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省级中 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8 年第 16 号) 对《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2015 年版进行了自查。经研究,决定停止执行砂仁粉、豆蔻粉、肉桂粉、重楼粉、浙重楼粉饮片规格 炮制规范。
1月10日,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执行《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2012年版丹参粉饮片炮制规范的通告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药监〔2018〕28号)、《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食药监药生〔2018〕391号)精神,依据《国家药品监督局关于发布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8年第16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黑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2012年版丹参粉饮片的炮制规范。
1月9日,甘肃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废止小白及粉和竹茹粉饮片规格的公告2020年 第5号
《甘肃省中药炮制规范》(2009年版)收载了小白及、竹茹2个品种,其中小白及项下处方用名为:小白及、小白及粉;竹茹项下处方用名为:竹茹、姜竹茹、竹茹粉。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注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药监药注〔2019〕17号)要求,我局依据《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决定废止《甘肃省中药炮制规范》(2009年版)中小白及粉、竹茹粉饮片规格,特此公告。
1月9日,山东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停止执行《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2年版)》3个饮片品规炮制规范的通告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药监〔2018〕28号)、《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食药监发〔2018〕49号)有关要求,依据国家局发布的《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2年版)》沉香粉、水蛭粉、狗鞭粉3个中药饮片品规的炮制规范。
1月9日,湖南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征求拟停止执行“三七”粉等11个中药饮片标准意见的公告(2020年第1号)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和我局《湖南省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拟对《湖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0年版)收载的“三七”粉、象皮粉、黑蚂蚁粉、鹿茸粉、鹿胎粉、乳鹿粉、酒海龙粉、酒海马粉、水獭肝粉、灵芝粉、肉桂粉11个中药饮片标准停止执行。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于2020年2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药品注册管理和科技处(电子邮箱:2728493214@qq.com)。
现予以公告。
1月9日,山西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废止我省“驴肾”等3个品种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通告2020年 第4号
为加强我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管理,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8年第16号)等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山西中药炮制规范》(1984年版)中收载的“驴肾”、“狗肾”、“蝼蛄”3个品种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现予以公布,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执行。
1月9日,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执行红参 甜瓜蒂2个中药饮片标准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药监〔2018〕28号)要求,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现行的《河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5年版)进行清查,经研究,决定停止执行红参、甜瓜蒂2个中药饮片标准,请通知辖区内相关单位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