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省药监局发布通告,公示处罚了近10家药企!
内蒙古一药企被重罚!
12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表中对内蒙古圣隆药业有限公司违法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的行为进行了公开处罚。
【违法事实】药监局通告内蒙古圣隆药业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销售中药饮片的行为情形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新《药管法》的四十三条规定明确指出: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药品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药品生产活动全面负责。
【处罚情况】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对该企业处以60万元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公司法定代表人兼企业负责人秦文十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
天眼查显示,内蒙古圣隆药业成立于2017年7月11日,秦文是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目前仍是存续状态。
4省8家企业被公示处罚
无独有偶,近日,安徽省、陕西省、重庆市、广西省均发布了行政处罚通知。共计有8家企业被处罚,其中包括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广西胜合制药有限公司、重庆茂辉医药有限公司、重庆博骏医药有限公司;以及4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安康鑫海康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洁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好思达康复器具有限公司、西安金佰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关于处罚决定,除了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和西安金佰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有罚款,其余的均为警告处理;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因销售劣药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被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具体金额暂未公开;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的公开信息中显示,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多次因销售劣药收到药监局的行政处罚:2016年因销售劣药“盐酸艾司洛尔注射液”被罚款22896元,2017年因销售劣药“乳果糖口服溶液”被罚款2340元;该药企也被安徽省药监局列为重点监察对象,在今年多次对其进行检查并责令其整改;除此之外,该药企今年还深陷多宗法律诉讼,劳动争议和买卖合同纠纷居多,天眼查显示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具体处罚详情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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