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四川“春雷行动”期间,有已药店撞“枪口”上了,卖出4.5元过期药,被罚了10万元。
如今春节将至,全国各地都开启了新一轮的大检查,药店要格外小心。尤其是药店如今都将主要精力放在积极抗疫,发挥“哨点”作用,容易在别的方面产生疏忽,这里作一波重要提醒。
以四川为例,近日,四川省“春雷行动2021”开启,四川各地均迅速落地执行。其中,成都市郫都区一药店刚好撞到“枪口上”,因为销售过期药付出了大代价。据悉,这家药店卖出4.5元的过期中药饮片,被处罚金10万元。
卖了4.5元,被罚10万
日前,成都全市正在开展“春雷行动2021”。成都郫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药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药店经营场所待售中药饮片陈列柜中有2种中药饮片均超过了有效期。该局当即立案调查,并对上述中药饮片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经调查,该药店过期中药饮片货值金额77.61元,售出10克,违法所得4.5元。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过期药品按劣药论处。该药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郫都区市场监管局没收当事人的过期中药饮片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按一万元计算)十倍罚款,处罚10万元整。
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各零售药店检查、督查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对于涉嫌销售假药、劣药的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据悉,成都市已明确将“春雷行动2021”纳入全市元旦春节期间重点工作,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在“春雷行动2021”中,全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整治,努力让监管工作始终“跑”在风险之前。
新一波大检查开始
其实,四川省“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专项行动已于2020年12月15日正式启动,将持续至2021年3月31日。
据了解,“春雷行动2021”采取“6+1”模式,即在四川全省统一部署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知识产权‘护航’”“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6个执法子行动。同时,全省各地结合实际,各自再确定1个重点整治内容。
这也预示着,四川省药店大检查开启,多地已经对药店开展了相关检查。
据悉,1月11日至15日,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检查。
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两方面:退烧药、止咳药等疫情防控物资及抗生素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药品;购销假劣药品、超方式经营药品、超范围经营药品、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销售过期药品、违法违规网售药品等行为。
1月15日,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60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召开“春雷行动2021”之“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执法行动”工作推进会。
1月12日,眉山市市场监管局成立8个督导组,将于近日对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春雷行动
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开展常态化督导。会议对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春雷行动2021”、药店疫情防控以及宣传氛围营造督导检查要点进行了培训讲解。
1月12日,凉山州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25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店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切实推动“春雷行动2021”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执法行动,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会上,通报了近期检查情况,并就落实方案而言对经营者做了相关要求,包括药店规范经营和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
据悉,下一步,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方案要求开展复查,对疫情防控不力或拒不整改违规违法行为者,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进一步规范全县药械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春节将至,加上今冬疫情形势严峻,各地都对药店加强了检查,并对药店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提出了相关的要求。四川省的“春雷行动2021”只是其中一个代表,实际上,全国各地一直在对药店防疫措施落实情况、退烧止咳类药品及防护口罩等销售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此处不再一一列举,在各项密集的检查中,药店不小心“翻车”的虽然是少数,但也足够引起大家的重视。毕竟在特殊时期,不小心触到哪条“红线”,将被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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