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安徽家和中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2年7月1日发布《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生产通知书》(皖药监中化暂停〔2022〕1号),通知你单位暂停生产“中药饮片”。依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鉴于你单位安全隐患已依法处理,现决定解除相关产品的暂停生产措施,具体产品为:中药饮片。
安徽庆春堂药业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2年7月7日发布《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生产通知书》(皖药监中化暂停〔2022〕2号),通知你单位暂停生产“中药饮片”。依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鉴于你单位安全隐患已依法处理,现决定解除相关产品的暂停生产措施,具体产品为: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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