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药研发过程中,到底如何才能证实它是否具有疗效?或者是否具有毒副作用?虽然生病后打针吃药是我们每个人都不陌生的事情,但可能很少有人会想到这样一个“刁钻”的问题。
不过,1月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2020年的第一号通告(通告详细内容请见附件),却为我们揭开了药物研发与审评这一领域神秘面纱的一角。
根据这一通告,“随机对照试验”这一实施半个多世纪、在新药研发领域被视为圭臬的标准,可能将遭遇重大的变化——虽然从该标准1948年首次实施以来已经超过半个多世纪,并被药物临床研究所普遍采用,但由于它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也需要其他的模式来进行补充和完善。而如今,“真实世界证据”这一新的模式正在肩负起上述使命,而我国因为在该领域涉足较晚,也开始发力补足相关的短板。
那么,什么是随机对照试验?什么又是真实世界证据呢?
药监局1号通告支持真实世界研究
1月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发布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与审评的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0年第1号) 》(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图片来源:国家药监局
随机对照临床试验(RCT)一般被认为是评价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金标准,但其研究结论外推于临床实际应用时,可能会面临挑战,或者存在传统的药物临床试验可能难以实施及需要高昂的时间成本等问题。
而真实世界证据能够弥补其不足,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真实世界证据是指来源于日常所收集的各种与患者健康状况/或诊疗及保健有关的数据,经过分析后满足适用性的有可能产生真实世界证据。
从其他国家经验来看,真实世界证据在药物研发与审批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我国《指导原则》中明确了真实世界证据的六大应用范围,其中包括名老中医经验方、中药医疗机构制剂的人用经验总结与临床研发等。
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的多位医药行业人士指出,真实世界证据可加快中药新药注册的临床研究,这对有效性和安全性有保障的中药带来利好。此外,真实世界证据数据全球范围内都面临着数据的质量与应用问题,中国应加快补齐这方面短板。
指导原则明确六大应用范围
真实世界证据与传统RCT提供的证据均可以是药物监管决策证据的组成部分,支持监管决策形成综合、完整而严谨的证据链,从而提高药物研发和监管的科学性和效率。
近几年来,真实世界研究逐渐成为国际认可的药物研发及测试疗效和安全性的新路径。2015年,英国提出希望在2020年真实世界研究可以更广泛地应用于药品研发、审批、适应证调整等方面,美国也在2016年底颁布《21世纪治疗法案》,旨在将真实世界研究纳入现有的产品审批和监管程序中。
我国在真实世界证据方面的研究步伐也在加快。2019年5月,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了《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的基本考虑(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此举引起国内外药企高度关注,翘首期盼文件的出台。
例如,博济医药在2019年半年报中就指出,该征求意见稿指出,利用真实世界证据用以评价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成为可能的一种策略和路径。该意见定位于支持药物研发,旨在厘清药物研发中真实世界研究的相关定义,明确真实世界证据在药物研发中的地位和适用范围,探究真实世界证据的评价原则,以期为工业界利用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提供科学可行的指导意见。
记者注意到,经过了广泛征求意见,并听取工业界和临床专家等各有关方的意见后,此次发布的《指导原则》中明确的真实世界证据的适用范围为:新药注册上市提供有效性和安全性证据、为已上市药物的说明书变更提供证据、为药物上市后要求或再评价提供证据、名老中医经验方和中药医疗机构制剂的人用经验总结与临床研发,以及指导临床研究设计、精准定位目标人群等范围。
有行业分析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真实世界数据对新药新适应症的拓展,同时对真实世界中患者的实际效果,也将是很好的验证。
例如2015年,美国曾启动阿司匹林的真实世界研究。阿司匹林是心脏病预防用药,但一直缺乏最佳用药剂量的科学依据。这项研究计划将2万名住院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分别使用两种阿司匹林剂量,观察预防效果,从而判断出最佳用药剂量。
中药新药注册临床研究有望提速
中医药行业一直十分关注真实世界证据。由于符合中医特点的评价体系缺失等问题,许多中药上市卡在临床数据关口。此外,一些疗效好的中药院内制剂,由于是属于中药处方权的一种延伸,未通过药监审批上市,没有批准文号,多在医院内使用。
针对我国特有的名老中医经验方、中药医疗机构制剂的人用经验总结与临床研发,《指导原则》提出了采用真实世界研究与随机临床试验相结合的研发策略,为此类中药的评价提供了参考。
同时,《指导原则》提出,应用真实世界证据支持已有人用经验中药的临床研发策略可以有多种,应根据产品的特点、临床应用情况以及数据适用性等方面的考虑,选择不同的研发策略。
例如可以探索将观察性研究(包括回顾性和前瞻性)代替常规临床研发中I期和/或II期临床试验,用于初步探索临床疗效和安全性;在观察性研究的基础上,再通过RCT或实用临床试验进一步确证已有人用经验中药的有效性,为产品的注册上市提供支持证据。
如果经过评价,存在适用的高质量真实世界数据,且通过设计良好的观察性研究形成的真实世界证据科学充分,也可与药品监管部门沟通,申请直接作为支持产品上市的依据。
对此,上述行业分析人士指出,从《指导原则》表述上来看,可能更多在于减免一期、二期临床实验,但这也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中药上市进度。
第三方医药服务体系麦斯康莱创始人史立臣对记者表示,这对有效性和安全性有保障的中药带来利好。一直以来,我国中医药发展面临循证医学证据匮乏、符合中医特点评价体系缺失等问题,而真实世界证据可加快中药新药注册的临床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原则》提出,任何以药品注册为目的对于真实世界证据的使用,都需要与审评机构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以确保双方对使用真实世界证据的策略以及真实世界研究设计方案等方面达成共识。有专家认为,此举能够鼓励已上市的中药开展真实世界研究,从而促进上市后的中药再评价,把可能被夸大的适应症和不好的药筛查出来,促进中医药行业良性发展。
在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与审评的同时,在业内看来,还需加强其数据的获取与应用。真实世界数据的收集在全球范围内都面临着数据的质量、数据编码的差异问题、院外的数据收集等挑战。
上述行业分析人士表示,我国也存在患者数据收集的全面性以及信息化程度问题。“需要能够拿到大量的患者全方位数据,而非仅是病例数据。另外,在数据的处理与应用上,都需要加快探索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