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丁安绘
盗挖珍稀植物时有发生
上个星期,参与我市首次植物资源调查的技术人员得到一个“不幸”消息:10月份在奉化某地发现被确认的名贵药材———风兰“不翼而飞”。从技术人员提供的GPS定位以及高清影像资料中,记者注意到,风兰依附在一颗大樟树的树干上,生长环境可以说十分隐蔽。
仅仅过了两个月时间,这株珍稀兰科植物就遭遇“黑手”,实着让人震惊和痛心。
珍稀植物资源被盗挖并非个案。宁海一驴友在深甽镇一山上发现开花的铁皮石斛,不仅采挖,而且还把拍到的影像在网上公布。宁海农林部门相关人员看到后,责令其删除帖子,消除影响。
负责植物资源调查的市林特科技推广中心副主任李修鹏表示,在此次长达两年多时间的野外调查中,一些过去曾有过分布记载的珍稀物种难觅踪影。如象鼻兰,过去鄞州天童一带分布较多,现在已很少见到。更令调查人员感到意外的是,在奉化、象山等地调查走访中,他们在当地个别农户家中发现了被盗挖并栽培的珍稀植物。
珍稀植物受法律保护
从流失的我市珍稀植物资源现状来分析,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有较高价值的药材,如七叶一枝花、铜皮石斛;二是花很漂亮的观赏类植物,典型的有列入省级保护的七子花、尖萼紫茎等。尤其是有药用价值的名贵药材,成为频遭洗劫的对象。在我市山区乡镇,一些村民以采集珍稀植物作为一条生财之道,肆意盗挖买卖,谋取利益,致使珍稀植物资源遭受破坏。被列入中国被子植物关键类群中高度濒危种类的七子花在宁海一林场有分布,近年来屡遭村民采挖。对此,林场管护人员无奈地表示,盗挖者想尽办法掌握管护人员的活动规律,你走他来,你来他走,打游击战,这给管理带来了难度。
李修鹏表示,珍稀植物资源,有的种群数量少、处于濒临灭绝的边缘;有的有重要的开发利用价值,保护级别至少在省级以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国家保护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或者破坏其生长环境。我国《刑法》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去年11月,宁海桑洲镇村民郑某就因非法采伐、毁坏野生南方红豆杉而受到法律制裁。
资源保护任重道远
业内人士认为,保护珍稀植物资源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各地要加强植物科普知识的宣传,制定以保护为基础的发展规划,加强监督管理和执法职能,把保护野生植物资源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严禁乱采滥挖。
作为主管部门,市林业局正在开展植物资源调查,掌握现有资源分布。并在此基础上,对主要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提出对策措施。据介绍,去年初以来,调查人员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记录植物名称、形态特征、生存环境、群落组成、资源状况等基本要素,拍摄植物生存环境和形态特征图片。同时通过建立植物名录,建成宁波植物资源数据库,为保护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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