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日前,山东省食药监局等8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贯彻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理的实施意见》,对中药材种植生产加工经营的全链条、各环节的整治和规范提出明确要求。
对中药材产地初加工环节,《意见》要求各地对产地中药材要逐品种制定产地初加工规范,严禁滥用硫磺熏蒸等方法,严厉打击产地初加工过程中掺杂使假、染色增重、污染霉变、非法提取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意见》要求市场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管理责任,严厉打击销售掺杂使假、染色增重等伪劣药材的违法行为。另外还要求构建中药材电子交易平台和市场信息平台,建设中药材流通追溯系统,切实保障中药材质量。
对中药饮片生产经营,《意见》强调严禁未取得合法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从事中药饮片生产、中药提取。《意见》还明确重点发展的药材种类和发展方向,对中药材产业发展进行合理布局,鼓励各中药材产区对重点优势品种进行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大力推进中药材GAP基地建设。营造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大对中药材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逐步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体,政府扶持资金为引导,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投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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