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据山东省医保局消息,由山东牵头的全国中药饮片联采正式启动医药机构填报,存在相关中药饮片需求的公立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同时鼓励医保定点民营医药机构参加集采并报量。
相比于由三明牵头共试点纳入21个品种的全国首次中药饮片联采,第二批采购目录所涉药品总数翻倍,包括黄芪、党参、当归、连翘等45个品种。
与化药集采一样,本轮中药饮片集采填报采购需求量时,若采购需求量低于其历史采购量80%,需在系统内提交由院长(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各级医保部门进行逐级审核。
9月下旬,中药饮片全国联采工作会议在山东济南召开,会上强调,要高度重视集采报量工作,督促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如实报量,稳定企业预期,保证以量换价效果。同时也要抓好集采结果落地执行,加大监测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
填报系统将开放至11月6日24时,填报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数据补报,医保部门审核将在11月7日前完成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本辖区内医药机构填报的采购需求量与历史采购量之间的差异、医药机构采购需求量与实际医疗服务能力明显不符、上传信息缺少签字或盖章等情况,要求及时纠正数据差错,提高数据填报准确性。
质量、供应权重或仍将高于价格
长期以来,中药饮片都存在质量差异大、价格波动高、供应不稳定、生产流通市场不规范等问题,集采规则等的制定存在重重挑战。
回顾首轮中药饮片联采时间线,2022年3月就发布报量通知、2022年11月发布正式联采方案,直至2023年5月才公布拟中选结果,中药饮片集采的困难可见一斑。
不同于化药国采低价中选的标准,在首轮中药饮片百分制的采购评分体系中,价格因素仅占15分。
中药饮片联采文件更重视评估企业真实的“质量保障和成本控制能力”,医保部门在执行标准、性状描述、品规编号、规格等级等方面对供应企业的质量控制,溯源体系、种植基地、道地产区、供应能力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中曾有文章提到,在首轮中药饮片联采中选结果出炉后,中药材原料出现过大幅涨价,但依然有部分饮片企业能够按照中标价供货。这类饮片企业具有的突出特点就是自身与前端种植企业有超强的协作链接,并且本身也具备超强的提前备货和加工能力。
这充分验证了全产业链优势企业协作对抗原料价格浮动可行性,同时也可预见,当中药饮片、中成药等主流渠道变成集采之后,产业链优势整合程度将进一步深化。
今年的具体规则将如何调整还是未知,但重视质量与供应的大方向预计不会改变,供应保障承诺、道地药材、GAP基地、中药材(产地仓)等或将仍是中药饮片企业在集采评比中的额外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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