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9月2日上午,清脆的法槌声在留坝县马道镇沙坝村村委会院内响起,留坝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正在公开审理一起盗窃案。三十余名镇政府、派出所及村民代表到场旁听,见证这场“家门口”的司法审判。
经审理查明,2024年1月至2025年4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某多次在留坝县马道镇沙坝村,通过翻挖方式盗窃同村村民种植并已经收获过的猪苓,随后陆续销赃,非法获利共计16840元。

经过法庭调查、控辩双方举证质证以及充分听取意见,被告人李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结合案件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其认罪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对李某某当庭作出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团队就地开设“法治课堂”,围绕此案和农村高发的借贷、土地纠纷等问题进行法律宣讲,实现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
来源:留坝县人民法院、留坝县人民检察院 编 辑: 燕子 审核: 临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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