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规范产地趁鲜切制管理,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趁鲜切制中药材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3月15日前,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2282139816@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趁鲜切制通知意见反馈”。
附件:1.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趁鲜切制中药材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1)
2.征求意见反馈表(1)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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