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会组织开展了中国中药协会作为保护单位的两个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项目传承人传承活动的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5日—5月29日。
公示期内,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中国中药协会反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东玖大厦B座3层
电话:综合办公室:010-64060498
标准与项目部:010-87194974
附件: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
中国中药协会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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