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近日,来自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清河镇后五道木的失地村民给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留言求助。网友称2011年因修通辽至好力堡高速公路,征占了村民的土地,其中包含自己在内的八户村民栽植的五味子药材也被征占,但科区政府和清河镇政府至今迟迟未发放五味子补偿款。为此村民们多次向上反映,却始终一拖再拖,未得解决。
针对网友所述情况,通辽市委办公厅于26日给出回复。他们称,经实地考察了解到,种植中草药五味子成本约为3000元/亩,种植第3年开始挂果,第5年达到丰产期。根据挂果期收成计算,种植五味子第三、第四、第五年亩平均产值为3520元。后五道木村8户村民于2009年开始种植中草药五味子,2010年土地被征占时刚种植一年,并未产生经济效益,按规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费总和不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种植中草药五味子的征地补偿标准应为11.6万元/亩。未领取的征地补偿款暂存于清河镇专项资金账户中,随时可以领取。[详细](实习生 陆陈媛)
【网友留言】
王君书记你好:
本人是通辽市科尔沁区清河镇后五道木村民于占合,因2011年修通辽至好力堡高速公路从我村通过,征占了我村村民的土地,其中有我们八户村民栽植的五味子药材也被征占,可科区政府和清河镇政府至今迟迟不给我们发放五味子补偿款。这笔补偿款高速公路项目办公室在2013年5月12日就给拔到了科区财政部门(详见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好力堡至通辽高速公路栽植五味子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函)的说明函。为此事我们多次找科区政府和清河镇政府都是一托再托,迟迟不给解决,最后我们只好向上级部门反映,去了国家信仿局,第二次去国家信仿局是今年两会期间,国家信仿局工作人员告诉我们你的案情地方政府已给答复,让我们回来找科区政府,这都是地方政府在欺骗国家信访局。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施以来,科区政府每隔一段时间就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可科区政府和清河镇政府没有把我们老百姓和失地农民的事情落实到实处。科区政府多次让清河镇政府王书记给我们拿出结果,可王书记就是不给我们拿结果,搂着征地款不给我们发放。请王君书记在百忙之中抽点时间关心此事,督促地方政府尽快把我们失地农民的补偿款发下来。
回复单位: 通辽市委办公厅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科尔沁区成立联合调查组,专程赴辽宁凤城和桓仁县,对中草药五味子的产量和价格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到,种植中草药五味子成本约为3000元/亩,种植第3年开始挂果,第5年达到丰产期。挂果期3年亩平均产鲜果1100斤,折合成干果220斤,按目前市场干果16元/斤计算,种植中草药五味子第三、第四、第五年亩平均产值为3520元。后五道木村8户村民于2009年开始种植中草药五味子,2010年土地被征占时刚刚种植一年,并未产生经济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的总和不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种植中草药五味子的征地补偿标准应为11.6万元/亩。目前,未领取的征地补偿款暂存于清河镇专项资金账户中,随时可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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