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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批发企业应建立客户档案,药店出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甘草片等复方制剂应该登记购买者身份证号码……这些规定执行得怎样?记者今日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78家机构因没通过检查被责令整改,14家违法经营机构被立案查处。
为进一步遏制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滥用,防止从药用渠道流入制毒领域的流弊事件,福建自2014年7月21日至8月31日开展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管理专项检查行动。8月中旬,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组织了2个检查组对福州、厦门、莆田、宁德四个设区市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此次专项检查期间,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57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450台次,检查经营企业4145家(其中批发企业190家),责令现场整改78家,约谈企业负责人1家,发送核查函6封,立案查处经营违法案件14件。
从福州、厦门等各地检查的情况,尤其是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督导检查情况看,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较突出的问题,比如一些零售药店人员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相关政策规定还不能够清晰了解、少数药品批发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和结算货款、药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未设立专柜销售及无处方或处方未登记留存销售问题较为突出、未建立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制度或制度执行不到位、执行GSP规范不到位等。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下一阶段,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落实本单位的监管措施和机制,并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对出现异常、违反规定的要依法处置。
(记者 刘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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