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各生产、经营企业:
需以邮寄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的企业,必须按2009年2月27日挂网的《关于购买200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提供完整资料。2009年3月2日挂网的《关于200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供应商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附表所列的违法违规企业、不良记录企业不接受参加本次广西药品集中采购活动;未足额缴纳网上集中采购服务费等的企业,如需要购买采购文件,必须在邮寄资料的同时将上年度欠缴的网上集中采购服务费和本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一起汇至指定账户,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采购管理中心收到企业的汇款及资料审核通过后,由采购管理中心委托申通快递公司以到付的形式将发票、采购文件及帐号、密码寄回(如有丢失概不负责),请企业在邮寄的资料中注明详细地址、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事项。
管理中心地址:广西南宁市桃源路35号外语培训中心二楼
邮编:530021
电话:0771-2839013 0771-2840321(传真)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二○○九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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