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关于开展库存赛加羚羊角
原料补充调查核实工作的通知
国中药协[2011]10号
各有关单位:
中国中药协会受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的委托(见附件),定于2011年3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库存赛加羚羊角原料补充调查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充调查核实工作实施背景和重要性
赛加羚羊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具有重要的生态、经济和科学研究价值,其角是我国许多传统中医临床用药的重要原料来源。为掌握我国赛加羚羊角库存情况,科学调控资源消耗数量,统筹兼顾资源保护与传统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局、卫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关于加强赛加羚羊、穿山甲、稀有蛇类资源保护和规范其产品入药管理的通知》(林护发[2007]242号文)的要求,国家林业局从2008年始组织了对全国库存赛加羚羊角数量、保管点、责任人等情况的申报、核实、标准化封装和登记造册及数据库信息系统管理等工作。
由于我国经营、利用赛加羚羊角原料的中医药企业数量多、分布广,受林业部门掌握的中医药企业数量、分布情况及政策宣传覆盖面所限,致使到目前为止仍有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不知、未报、漏报相关库存的情况,使得国家未能全面准确掌握全国赛加羚羊角库存实际情况。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使国家全面准确了解全国赛加羚羊角库存实际情况,为科学管理提供基础和依据,同时也为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一次补充申报赛加羚羊角原料库存的机会,保护司特委托中国中药协会开展本次补充调查核实工作。
二、补充调查核实工作要求及内容
请拥有赛加羚羊角原料合法库存,但尚未于2008年12月31日前申报并纳入国家林业局经标准化封装赛加羚羊角数据库管理的企业、个人,于2011年6月30日之前将原料库存情况上报我会。上报内容包括:库存赛加羚羊角原料的数量、购入时间、来源证明、保管单位及保管人、存放地点(附调查表)。
对于申报的库存,我会将会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进行实地调查核实。保护司也将适时组织抽查、现场核查,经核查确认其来源合法有效的,当即进行标准化封装和登记,并纳入国家数据库信息系统管理。
三、库存上报方式
1.登陆中国中药协会网站(http:// www.catcm.org.cn)首页“重要信息”栏目《关于开展库存赛加羚羊角原料补充调查核实工作的通知》,下载调查表格填写后传真和邮寄至我会;
2.请收到调查表格的单位或个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如期上报。
四、不如期上报库存情况的后果
凡截止日期前不上报相关情况的企业,如其出售或利用赛加羚羊角,国家林业局将对其所持原料予以逐一严格审查,核查原料来源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如涉嫌违法犯罪,将依法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颖 010-87194982
申诺010-64060498 传真:010-87194990
邮寄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夕照寺街东玖大厦B座3层(邮政编码:100061)
附件:
1、国家林业局保护司《关于委托开展库存赛加羚羊角原料补充调查核实工作的函》(护动函[20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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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附件2-调查表.xls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抄报:国家林业局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
抄送:全国十七个中药材专业市场政府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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