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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了加强药品生产企业麻黄草监管的通知,要求迅速摸清省内制药企业购买使用麻黄草情况,严防利用麻黄草提取麻黄碱类制毒物品。
据公安部门通报,2012年,全国共破获利用麻黄草提取麻黄碱类制毒物品制造冰毒案件46起、缴获麻黄草964.4吨,同比分别上升91.7%、115.5%。四川省局要求各市(州)局结合“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对辖区内使用麻黄草的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企业进行详细调查,掌握企业名单、品种清单和2012年以来的购用情况,上报省局。同时,要督促辖区内有关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新修订药品GMP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特别是建立麻黄草收购、产品加工和销售台账,并保存2年备查。
四川省局要求辖区内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从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购买麻黄草,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使用麻黄草生产制剂,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或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饮片,不得擅自更改工艺和炮制规范。严禁药品生产企业擅自提取麻黄浸膏等麻黄素类物质。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发现药品生产企业违反规定采挖、销售、收购、使用麻黄草的,一律按法律法规和上级通知要求严肃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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