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中国挺有意思,逼来逼出就逼出一些办法。2004年就逼出一个“增减挂钩”。它的背景是这样的:省长书记到北京问国土部要地,没有地就没法上项目,没法扩大投资,没法让GDP增长。国土部另一头是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寸步不让,任期内18亿亩耕地不能再少了,要严控土地供给,实施世界上管理最严格的土地制度。中央和地方在这个事情上是顶着的。国土部夹在中间。最后逼来逼去就逼出一个东西了。因为我们有大量的农村建设用地,它不是耕地。所以就逼出一个办法,不只城市土地可以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某些条件下也可以流转,补了1990年法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缺陷。这次把这句话放出去了:“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也很有意思,你要再问“法”在哪?还是没有。可以依法流转,但是法还没有起草。到今天这个法还没有。但是,它从国务院的政策文件里头,给松了一个口子。
更有意思的是第二条,叫“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我开始接触这个问题时看不懂,因为土地是不动产,对不对?这块地不能搬走,它不是粮食啊。你这里怎么减,那里怎么加,怎么挂钩,没有头绪。后来我就问了,调查发现,这个政策的出现实际上是有经验基础的。
基层经验
我们后来跑到成都去看,怎么这里省、那里就可以加,不动产怎么动起来。原形是这样的,农村有大量的建设用地:宅基地、破房子、砖瓦厂、建成的集体的设施,都已经不是耕地了,但是它非常散。用什么办法?刚才讲的文件里头有一句话,先通过土地整理。什么叫土地整理呢?就是投一笔资,做一个规划,把这片区重新整治一下,耕地给它弄平,弄平之后就省出一些地来。省出什么土地?怎么去把这个增减挂钩搞起来?
西南的土地因为不平,就用田埂去挡水,如果地不平,田埂占的地本身就很多,给它投资搞平之后,这个田埂系数可以下降。田埂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例,有的地方要到22%,那么投资搞平、水沟取直之后,就可以腾出来一些地。腾出来的地就是耕地扩大了。耕地扩大了之后,这个指标就可以拿来给建设用地用。每亩地投上六千、八千、一万八、两万二(投资随着人工上涨而逐步起来),就可以腾出一些土地的指标来,这是早年开始搞的。
后来就发现更大的潜力是村庄里头。集体所有制就是你们家占了地,我们家也要占,大家都占,这个占的地就非常大。村庄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那么做一个规划,确定一块地区叫建新区,如果说老的社区占50亩,就规划出一个建新区占地20亩,小一点。最重要的工作,是要让农民能接受这个项目,这里面最大的就是业主利益关系,老房子怎么办,老的占用土地怎么算,补多少,新房子怎么算。算好了,就可以进行拆旧建新,就是把原来的房子平了,到新村里面去住,老的地复垦成耕地。这个要一户一户来,很大的问题就在这里头,农民是不是愿意,要一家一家地算。料理完了以后,旧房子拆了,就开始复垦。假定有两户人家不同意这个事,他就不参加,就留着。同意参加的一共是48亩,那就从48亩变成了20亩,新村当然要建得好一点,有一点基础设施,有的还有下水道。你们同意过去,等于节余了28亩土地出来,其实这个土地还在村里,只不过用途变化了,原来是建设用地,现在变成了耕地了。变成耕地,原来的建设用地权就可以在空间上移动,所以当地把这个过程叫做“星星对月亮”。
农民原来住在星星上,现在住在月亮上。月亮小一点,星星总面积大。节省出来的差额,就可以利用级差地租了。因为城市都是城中贵,近郊便宜一点,远郊更便宜,这个是地价规律。
如果你从地价低的地方,把一亩建设用地复垦成耕地,把这块建设用地落到地价高的地方去,然后把原来地价高的地方的耕地挪到地价低的地区去,这就倒出一笔钱来了。用这个钱去补两头,就是补农村盖新房子的钱,补规划的钱。我看了以后,讲实话蛮佩服的。我没有想到土地可以这么配置。我要一再申明,他们从2002~2003年就开始这么做,2004年被国土部的一个文件总结,然后得到国务院办公厅的批准。这个是从底层来的东西,等于重新配置位置资源。不动产可以动,第一步就是做区划、拆旧建新,第二步把节余建设用地的权利抽象出来,变成一个标的物可以转让可以买卖。第三步,谁出价买到了建设用地权,就可以在一个规划内的高地价区落下去搞建设。那你也不亏,对不对?你买来地,落下去,在前两年城市发展非常快的地方是很值钱的。
实质上我理解,它是把建设用地移到高地价地区去,把耕地移到低地价地区去,然后释放出一块力量来重新建设农村,同时也支持城市的土地利用。
这个事情最危险的,就是基层干部会不会胡来?就是赶农民上楼,把地卖了,这是令人害怕的一件事。成都到2008年把这个经济流程做通,接下来就是权力问题了。谁的房谁的地,历史怎么形成,不把这一环弄好,贸然去搞增减挂钩,又是干部替农民去挂钩,最后社会矛盾还是会尖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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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确权
我们蛮欣赏成都的是,他们2008年就发起了一场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际上就是确权。先量宅基地有多大,合法还是不合法,违规还是不违规,弄清楚了就颁证。耕地多少,山林多少,房屋多大,普遍确权。县以上人民政府正式颁证,跟城市居民一样。我们城市房改房以后,都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契税证,但农村居民没有这一套。成都500万农村人口,开始以为一年能搞完,后来发现三年才搞完,全部确权到位。每户人家都能拿出这几个本子来,然后就把这个十七届三中全会讲的“长久”写上去了,这个土地使用期限是长久的。原来是三十年的,哪年到哪年很好算,现在叫“长久”了。温家宝当时在北京说“长久”就是永远不变。我们去问农民,这个“长久”是什么意思?农民说长久的意思就是,“只要你们不变,我们就不变”,这是农民的回答。
它在灾后重建中发生了作用。2008年地震后,很多房屋损坏。灾后重建的时候这些凭证就帮上忙了。损毁了土地,中央和省补助两万块钱盖房子,两万块钱不够,怎么办呢?最后成都出了一个地方政策,就是你可以用这个宅基地抵押,每户人家跟当地的农信社借六万块钱用于灾后重建。抵押的时候,这个土地关系要清楚。本来确权是很费劲的,把历史上的事弄清楚,到底谁家的地,要费好大的劲。宅基地可以抵押贷款这个经济功能一出来以后,确权速度就加快了,因为不全弄清楚,就借不来这六万块钱。所以这个地震,在成都试验区客观上也起了一个推动作用。
可以抵押之后,发现还有一个新的筹资办法。因为有一些农村,如茶坪村。虽然房子震得一塌糊涂,可是位置很好,靠近青城山,在青城后山里头。成都很热,夏天很多城里人把老人送到农村去住几个月,一直有这个需求,就是把农村房子改造得好一点,让城里人住得舒服一点。过去不可以的,我刚才介绍农村的地只能自用,不能为城里人用。因为它是改革试验区再加上地震这个特殊情况,就发明了一个城乡联建政策,什么叫联建呢?震毁房的农民没钱盖房,六万块钱又不够,就可以去看看有没有城里人对这个位置感兴趣,谈妥了以后,就可以用宅基地跟城里人合作,你盖一个,他盖一个,你们自己去谈。市政府就管一件事情,城里的人必须先给农民的房子盖好,才能盖自己的,就管了这一件事情,最后就形成了这么一个新的格局。
这个搞开了以后,就发展成了一个新的做法,刚才讲的是一对一,后来就发展成一对多,多对一,你可以跟十户人家一起签,然后把十户人家的地统一规划,旅游、乡村开发,就有用武之地了。我们去的茶坪村,都江堰下的一个行政村,通过联建进去的资金整个有二点几亿,就把它修得非常漂亮,最后村民就住到这样的房子里去了。村民原来很多都要爬山,爬到很高的山上去,现在迁下来。你只要同意,就用这个办法,原来的地复垦,变成林地,变成耕地,做一个价,他就下来。然后建公共设施,这是村委、这是旅游设施、这是给投资人盖的房。最后就找到了一个平衡点,不需要把地一定征为国家所有,才能非农业利用。这就突破了原来单一的路线。
然后,你也可以把这个土地,包括这个地的权利拿出来公开拍卖,出价高者得,这就形成市场了。最早在锦江区形成了招拍挂,过去只有国有土地招拍挂,现在集体建设用地也可以招拍挂,发现价格,政府抽税就是了。
后来成立了成都、重庆两个土地交易所。我写过一篇文章,就是看了邛崃这个例子,我知道这里头有个机会。但是这个价格发现机制不太好,它原来是把土地腾出来卖给县土地部门、土地交易中心、储备中心,给农民一亩地票,权利就让出来了,15万、12万、18万,根据供求定价格,但是要经过政府。后来发现这个东西是可以交给市场的,组织一个公开市场不就行了嘛。
汪洋去重庆当书记的时候,曾经在网上征集对重庆搞城乡统筹的意见。我试试看真的假的,就把这个意见通过邮箱发过去了。汪洋签名回了一个信,说这个意见他们感兴趣,你什么时候到重庆来跟黄奇帆副市长谈?我后来就去找奇帆了。最后这两个交易所成立了。黄奇帆说这个叫地票,就是不把土地实物资产拿出来,把原来盖房的那个权利拿出来。你拍到,就可以在重庆的规划区内找一块去落。原来要等北京给你指标,现在就可以在指标外找到一个盖房的机会而没有违背政策。为什么呢?因为耕地没有减少。无非是把这里的这块耕地移到那里去了,把那里的房子移到这里来了。那你说瞎折腾什么?就是因为有差价。
房子盖在什么地方最优,不是光我们官员去定,可以交给市场来定,最后定出一个东西,那头农民就可以拿到钱盖新村。这套调通以后,后续的事我们都难以相信,原来都要经过政府,后来发现农民也可以盖,有了市场之后,农民就可以自己来搞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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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改了一半
所以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其实土地制度改革说难是很难,但不是没有路可以走。过去粮食体制怎么改?一毛钱一斤粮食收了农民30年,后来也是一步步这么改的,收购量减少一点,增量部分交给市场,刺激农民生产粮食,再加上包产到户,然后逐步收缩增购部分,扩大市场部分,最后时机成熟,并轨。城镇房改也是改出来的,过去都是国家发房,单位、机关发房,1997~1998年就搞成一个市场化的城市房屋体制。
这一些经验都是可以借鉴的。就是这些事情虽然难,但分步做。这些经过十七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农村土地就是这么改的。征地,不能一天收缩,缩小到最后还要有一块,公益用地还要征。搞导弹怎么办?修大坝怎么办?这个还得征地,但是补偿得合理。商业性的用地,干吗一定非要把农民的地变成国有地?可以让它直接入市,让它按照规划来用这些地,然后相应地抽税,让市场去发现这个价格,配置这个资源。
当然这会触动很多既有观念,这个问题讨论起来多了。第一,是担心土地买卖,两极分化。其实我们历史上,不是土地买卖本身导致两极分化。在大邑县调查的时候,我们去看从小时候就听过的刘文彩大庄园,是大地主,但仔细看他的土地是哪来的?是买卖来的。但买地的钱是哪来的?钱是他哥哥那里来的,他哥哥是四川军阀,他也去当盐官,横征暴敛。他在外头挣了钱,用这个钱在周围买地,成了大地主。所以不是土地买卖必然导致两极分化,最重要的是国家权力是不是受到约束。我们过去很多不是纯粹靠勤劳、靠买卖、靠眼光就成大地主的,他是勾结官府,就是权力不进笼子,真正的两极分化是从那里来的。我们过去把这个账全部算到市场的头上。
第二,不少人认为集体土地,多一个人就分一份,这是最好的。城里有社会保障,农村有土地保障。他没有算过那个账,那小块地根本保不了农民。等他没有劳动力的时候,这块土地会有多少收入呢?不得不租给人家种,农地租给人家种,能产生多大效益呢?农民真正脱贫,实际上还要大量减少农民的数量,要大体跟农业在产出结构当中的比例相符。我们现在农业产出占比例多少?10.1%。农业GDP是GDP的10.1%。农村户籍人口有多少?65%。去掉18%进城打工的农民,还有47%。这个是农民贫穷的根源,别以为那小块农地可以保护农民,人数越来越多,分得越来越少,能保护农民?不现实。农民也要纳入整个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就是工业、城市服务业的所得建立的保障体系。农业那个生产体系建立不了单独的保障体系。
还有就是土地涨价,不是因为农民的贡献,因为修了地铁,政府修基础设施了,所以土地涨价要归公,土地不能卖那个价。这是个税收问题,价格要让它发挥配置资源的功能。其中不是农民贡献的部分,可以通过税收抽走,全世界没有说土地卖了价钱都归地主的,都归土地所有者的,而这个税是可以调节的。
从经验来看,我们国家土地制度改了一半,留下的矛盾很多。那么现在从局部的经验来看,它是有可能走通的。成都的经验、重庆的经验、长沙的经验、浙江一些地市的经验、天津的经验,其实现在经验是非常多的。这么多农村房屋不能抵押,正规金融从农村撤出,高利贷控制农村。那为什么土地、房屋不能抵押?最近温州的乐清,发现农房入市早就成潮流了,所以金融机构就敢接受农民房屋做抵押,因为有一个流通的市场,它就敢接受抵押。抵押以后对农民做工业、做生意的起步帮了很大的忙。
所以我们这个土地制度历史形成,是有很多麻烦,但是如果认真改,还是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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