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根据《公务员法》基本精神、践行“为民监管”理念,中国银监会日前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守则》进行了修订完善。
据了解,修订后的《守则》仍为十条,对银监会工作人员处理与国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单位、同事及家庭成员的关系作出了规范,同时在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建设及保持良好精神面貌等方面也提出了要求。十条守则分别强调了理想信念、守法、学习、监管理念和监管文化、服务意识、接受监督、保密、“四德”建设、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团结协作等内容,重在为银监会工作人员立言立行指明方向。
原《守则》是2004年银监会根据原《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本精神,结合银监会工作人员履职特点制定。原《守则》施行以来,对规范银监会全体工作人员履职行为,促进勤政廉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6年1月份《公务员法》实施后,原《守则》内容需要与公务员法衔接,进一步体现《公务员法》精神;同时,随着建设法治型、责任型、廉洁型和服务型银行业监管机构和学习型组织的推进,对银监会工作人员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
此次修订在对原《守则》内容重新整合的基础上,将党的“为民务实清廉”的执政理念、《公务员法》对国家工作人员勤廉规定体现到银监会工作人员守则之中,重点突出三方面内容:党的十八大对党员干部的政治要求;银监会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的“为民监管”价值追求和经过实践检验有效的监管理念;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
为确保《守则》落到实处,银监会要求各级派出机构和机关各部门及时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守则》,熟悉条文内容,领会精神实质;采取张贴、开辟内部网页专栏、电子屏幕滚动显示及组织考试等多种形式做好《守则》的宣传工作;将督促检查工作人员遵守《守则》的情况列为日常监督的内容之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检查亦将检查《守则》落实情况列入其中,形成促进《守则》落实的工作合力;全体工作人员在年度总结工作时,要自查遵守《守则》情况;领导干部在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时,要将本人遵守《守则》及教育指导分管部门工作人员遵守《守则》情况作为汇报内容;将《守则》教育列入银监会每年新录用人员入会法纪教育培训课程,教育引导新录用人员养成良好的政治品德、法纪素质、廉洁素质、团队意识,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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