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潜在风险往往被隐藏在小字号说明文里
你能读懂理财产品说明书吗?
读者来信
3.15前夕,读者朱女士在来信中称,自己几个月前购买的一款理财产品到期后非但未实现预期收益,反而还亏了本金。气愤之余,她开始潜心研究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及购买合同,想以此为鉴,以防日后再因自己的无知和疏忽重蹈覆辙。
说到理财产品合同,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并不陌生,但记者在小范围的调查中发现,超7成的被访者普遍存在“只买产品,不看合同”的现象,似乎在多数人看来,一款产品能在几个小时内售罄就充分证明产品的可信性,更何况如果过于推敲合同条款,很容易丧失购买时机。可事实上,如此自欺欺人的背后,暗藏着的恰恰是本金亏损的风险。为此,本栏目特别提醒投资者,只有读懂理财产品合同,才是保证收益实现的第一道防线,销售人员的任何口头承诺都不敌白纸黑字上的一条文字说明。
银行卖的未必都是银行理财品
近年来,银行理财产品纠纷频繁发生,这与投资者盲目相信银行、未仔细研究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有一定关系。总体来讲,理财产品说明书的第一部分通常为风险揭示书,这是银行按照监管的要求例行披露理财产品可能隐藏的各种风险。但风险到底有多大,风险揭示书通常不会告诉投资者。
业界理财师指出,投资者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读懂理财产品说明书:
首先,要看欲购买的产品是否为银行理财产品。即使银行工作人员销售的产品也不一定就是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必须看清购买合同或协议是否有银行的公章。近两年来,集中爆发风险的产品主要是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此类私募股权基金由于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后就可以开展业务,因此成为一些不法分子以理财的名义骗取资金投向高利贷领域的工具。投资者购买此类产品时,可打银行客服电话查询是否为银行代销的产品。
第二,要看清楚理财产品的具体投向。不同的投资方向、投资标的,风险程度会相差很大。其中,投向股票、基金等领域的理财产品风险较高。而投向股票等领域的理财产品又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投资股票、基金等的理财产品。产品说明书中约定投资股票、基金等领域的比例越高,风险就越大,可能实现的收益越高,反之,则风险相对更低;另一种证券投资类理财产品为结构化产品。该类产品大多认购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的优先受益权,通过结构化设计、止损安排等,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投资者的本金安全。而如果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没有股票、基金的字眼,只有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那么此类产品就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
第三,还要看理财产品是否保本。上述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以及投资股票、基金等领域理财产品大多为非保本的理财产品。事实上,银行还有不少理财产品是保本的。而保本的理财产品又分为两类,一类是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中的保本产品,有的银行甚至还保证收益,此类理财产品属于所有理财产品中风险最低的;还有一类保本型产品是结构型理财产品,通常挂钩大宗商品、汇率甚至股票的表现。此类产品需要投资者对挂钩的标的有所了解,以便对预期最高收益率实现的概率有初步的估算。
浅色字或被故意淡化更得细看
需要提醒投资者的是,在阅读说明书时,最好掌握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由后及前。要真正看懂说明书,不妨先看后面再看前面,因为风险提示大多出现在说明书的末尾。
二是由浅及深。先看浅色字,再看黑体字,因为浅色字是被故意淡化的,避免被投资者过分关注。
三是由小及大。先看小字,再看大字。多数情况下,潜在的风险和可能发生的亏损会被隐藏在小字号说明文字里。按照银监会的规定,风险提示会出现在最明显的位置,一般为产品说明书首页上方会揭示产品的风险,在风险揭示中要重点关注理财产品到期后本金及收益是否能够保证以及保证的比例或金额,检测是否和您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在收益承诺上,银行理财产品的产品收益可分为保本保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师表示,只有保本保收益型产品的收益率是可以提前确定的,而其他两种类型的产品只能看预期收益率能够实现的概率。在理财产品到期后,投资者应该核对一下金额,部分银行会将产品到期实际收益率在官方网站上公布,投资者可以根据账户的金额以及初始投资本金,根据收益计算方法来核算产品到期的实际收益率,因为不是所有的理财产品到期后,都一定获得预期的收益率,银行不会对银行理财产品做担保。此外,注意看理财产品说明书上的收益率是否是年化收益率。比如,一款3个月期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是4%,假如你投资10万元,3个月后可拿不到4000元收益,因为这个“4%”是12个月的收益率。达到预期收益的实际回报是1000元。此外,投资者要谨防汇率亏损引起的收益率缩水风险。
而在终止条款方面,由于提前终止条款通常分为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和客户有权提前终止两种。一般理财产品设计为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的较多。如果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投资者一般可享受到高于无银行提前终止权的收益率。有极少数理财产品设计了投资者有权提前终止。不过,投资者享受这项权利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结果自然是收益率降低。与之对应的是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提前赎回一般分两种情况:一是投资者与银行均无提前终止权,因此不能提前赎回;二是客户可以提前赎回,这种赎回权还进一步细分为随时支持赎回和只可以在某一规定时间赎回。但投资者有权提前赎回都必须支付相关费用。除此之外,理财产品说明中还涉及有到期日、到账日和费用。到期日意味着产品到期、停止运行,而银行要在“到账日”才会将本金和投资所得返还给投资者账户,这中间会有时滞。而资金到账日是指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后到资金打回到投资者个人账户之间的时间,这段时间内资金不计息。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一些信托类理财产品一定要认真阅读涉及还款来源和有无担保的条款,如果还款来源和担保方都是资金背景雄厚的企业或政府,那么产品的风险就相对较小。
收益承诺写进合同才靠谱
如今的银行不再只是存钱取钱的钱柜了,理财产品、家庭理财等服务成为常见的服务项目。但投资者要独具慧眼才能寻觅到真正的宝藏,否则也会落入陷阱,到期的理财产品无收益,甚至还有亏本风险。时常有投资者反映,之所以被银行工作人员忽悠,多因银行常把理财品的预期收益当成实际收益来介绍。一些银行还常用饮料、毛绒玩具等小礼品去吸引投资者,很少主动提示风险。实际上,并非所有的银行理财产品都提供保本承诺。
投资者需要清楚,银行理财产品分为保证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三类产品,每款产品中又有相应的产品类型。购买产品之前,首先要了解产品的风险等级,选择一个在自己承受范围内的风险级别,其次就是费用和收益。通常情况下,大多数的产品说明书都写有“本产品的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同时,也会标明产品的最终收益为产品投资收益扣除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则包含申购费用、托管费、银行管理费等。业内人士提示,这些相关费用都是投资者在阅读产品说明书时需要关注的内容。计算收益时将年化收益除以365天再乘以实际投资天数,并不是直接将自己的投资额度乘以年化收益率。这在银行理财产品的合同书上都明确标明。
此外,若是理财产品到期时,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高于预期,超出预期的部分会直接被银行充作资产管理费而收取。但是,这一条款并不会出现在客户购买的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所以投资者只有认清了自己、了解了产品、熟悉了银行的情况下,才能购买到符合自身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
最后,本栏目特别提醒投资者,日后在选购理财产品的过程中,如果银行工作人员向投资者作出收益承诺,投资者要看清楚合同中是否写明。如果合同未提到,就需慎重考虑,并向销售人员询问风险。同时,投资者有权要求在合同上以附加条款的形式注明收益承诺,并要求银行工作人员签字。必要时,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还可录音以保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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