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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了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专项抽检有关中药材及饮片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情况。在包含蒲黄、柴胡、川贝母、薄荷等10个品种772批样品中,共有93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国家食药监总局认为,本次抽检的中药材质量状况普遍不容乐观。
记者发现,在被通报的单位中,因某批次柴胡出现掺杂或掺伪,浙江省中医院也名列其中。此外,浙江瑞人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椒江开元店和绍兴市震元堂药店同样因某批次蒲黄出现掺杂、染色或增重,被通报。
“通报公布后,我们立刻翻出了这一批次柴胡的台账。”省中医院副院长江荣林说,他发现该批次柴胡是从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进货的,共100斤,“医院对比通报原因后发现,该批次柴胡出问题的原因在于厂家,医院正在进一步彻查。”
对于发生这样的事情,省中医院负责人向公众致歉。毕竟,在医院历史上类似事情几乎从未发生过。“我们医院有4位正高级药剂师,每次进货时,都会在现场和其他检验人员一起对中药材进行抽检,只有合格,才能放入医院的中药材库房。”该院中药房主任中药师郑敏霞解释道,医院门诊的中药房也对患者半开放,无论从温度、湿度还是人员管理上都有章可循,因此中药材的存放不会出现问题。
杭州桐君堂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批次柴胡是通过杭州市食药监局检测合格后才销售的,这次检验出现问题,同样让他们深感震惊和不安,并向社会表达深深的歉意。“这次抽检出现问题,很有可能与南北柴胡不同的形状和特性有关。目前,我们已经和国家食品药品检验院、省药检院、杭州市药检院的专家一起前往柴胡生产地再次进行样品抽检。”他说,这些复检品目前已送交相关机构。
此次事件也引起省食药监局相关部门的重视。“对于通报中所涉及的我省三个批次中药饮片,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开展调查处理,有的已作出行政处罚,有的正在立案查处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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