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记者费国海
康芝药业(300086)此前因被前审计部负责人公开举报财务造假站在舆论的风口浪尖,公众对公司的责难随着证监会立案调查和公司发布澄清公告暂时告一段落。然而,近日又有证券维权律师对康芝药业的澄清公告提出质疑,直指其公告涉嫌再次隐瞒。
高管离职及原因披露不及时
2013年5月23日,媒体披露了康芝药业(300086)前审计部负责人何晓梅被刑拘的事实,同时公开其在看守所内的公开举报信,举报康芝药业存在财务造假的行为。康芝药业随即停牌,在耗时近2个月核实相关举报内容后,2013年7月18日,证监会对康芝药业涉嫌违规问题正式立案调查,之后康芝药业在发布相关事项的公告后复牌。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吴立骏认为,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事项应当在发生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康芝药业公告前审计部负责人何晓梅在2012年年底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康芝药业延迟至2013年1月23日披露,且未披露离职原因,在2012年年报中也依然没有披露该高管离职的原因,对这一重要信息的隐瞒已涉信息披露违规。
从股价上来看,2013年1月21日康芝药业披露《关于聘任审计总监的公告》后,股价没有受到影响。吴律师认为,主要原因之一是该公告没有披露是前审计经理是主动辞职还是被动辞退,由于审计总监作为财务部负责人之一,其职务具有相当的敏感性,该职位被调整的真实原因将会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所以,康芝药业没有披露高级管理人员是辞职还是辞退,以及离职的的真实原因涉嫌违规。
仅用130字解释“私刻供应商印章”
除了对前高管离职原因和时间披露不及时,吴立骏律师认为,康芝药业7月23日发布的澄清公告,也疑点重重。
其指出,康芝药业在澄清公告中对“关于质疑公司私刻供应商印章、伪造出入库单据的情况说明”的解释仅用了130个字,该重要内容的解释远远不及其他问题澄清内容的字数。吴律师认为:“该问题具有相当的敏感性,也是何雪梅举报的核心问题之一。该重要问题的简单回复,预示着情况可能并不那么简单。”
2013年7月23日,康芝药业发布了一份名为《海通证券[-0.60% 资金 研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说明》的公告。公告显示内容显示“保荐机构取得了10枚供应商的印章留底,保荐机构走访了其中7家供应商并取得关于同意刻制其业务专用章的认可。”
对此,吴律师提出五点质疑:“为何保荐机构不走访所有10家供应商?剩余3家供应商如果无法走访是否应当以现有证据来推断业务专用章使用不具合法性?剩余3家供应商是否真实存在?有举报人反映,何雪梅提供的证据中显示康芝药业存在私刻另一家上市公司的业务专用章是否属实?如果属实,为何保荐机构或上市公司不说明刻制其他上市公司的业务专用章以及是否得到委托?”
律师呼吁鉴定刻制专用章委托文件生成时间
其进一步指出,从所有公告中来看,无论上市公司还是保荐机构一直强调,刻制多家供应商的业务专用章是得到委托的,但是公告中始终没有说明该类委托是在刻制印章前还是之后。
如果授权委托的行为全部在事发之后,那么显而易见,此类行为属于私刻印章范围,因为在使用前并未得到权利人的授权,进一步也意味着涉嫌对存货或相关财务数据造假。海通证券和康芝公告的文字表述涉嫌刻意隐瞒授权的时间点,该时间点的前后对康芝药业涉嫌私刻印章的违法行为具有重要判断作用。
吴立骏律师推测,一家供应商能够把自己的业务专用章给其他公司,要么是关联公司,要么就是一个空壳。
“这些供应商连几十元的一个图章成本的钱也省了,直接请康芝药业代为刻制,且这类供应商多达10个,这种匪夷所思情况的发生后,康芝药业只用寥寥数语解释,只能说明康芝药业在挑战股民智商的底线。”吴律师认为要查清真相并不困难,把牵涉另一家上市公司业务专用章的真实情况核实一下并调阅该供应商的运输单据,走访剩余3家未联系的供应商,查验委托刻制印章相关文件的时间点,并对该委托文件生成时间进行鉴定,相信离真相就不远了。
证监会处罚后投资者可索赔
康芝药业每股发行价是60元,即使按照复权价格计算,截止2013年5月22日,即揭露康芝药业违法违规事宜的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来讲,股价已经下跌50%,投资者损失惨重。
股民的损失是由康芝药业所涉违法违规事项引起,一旦证监会查明真相,对此作出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即可对其进行索赔。吴律师初步推算,凡在2013年5月22日收盘时持有康芝药业股票的股民,每股除权后高于13.65元买入,即可参加索赔并获赔。
《投资快报》发自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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