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日前,记者从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3年第3期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的通知》中了解到,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柴胡注射液内可见异物,被认定为不合格,成为劣药,遭到该局通报。
在该质量公告中,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柴胡注射液,批号:1209292,规格:每支装2ml,抽检单位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东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浙江省丽水市药检所检测,在注射液内发现可见异物,依据国家药品相关标准,柴胡注射液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成为劣药。
据了解,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是由郑州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是目前国内主要小容量注射液生产企业之一,公司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境内。业务涉及到医药产品生产,医药中间体生产,医药产品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等,同时还经营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目前,该公司拥有注射剂、片剂、原料药等6大类剂型,130多个产品文号。产品种类涉及抗感染药物、内分泌系统用药、血液系统用药、心脑血管系统用药、消化系统用药、神经系统用药等。
在该公司网站上,自称为管理规范,以“为公众服务、对生命负责”为宗旨,以打造“中国小水针专业制造商”为战略发展目标,产品质量稳定、可靠,深受社会和消费者的信赖,是“河南省信用建设示范单位”。
然而,该公司却再次被曝产品不合格。
此前,福建省食药监局发布的《2012年第三季度抽验不合格药品结果公告》,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维生素C注射液,批号为1202241,规格为2ml:0.5g,在福建省众达医药有限公司抽检,经检验,在注射液内发现可见异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该注射液被认定为不合格。
针对此事,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如何处理?大河健康网记者将继续关注。同时,大河健康网提醒网友,如果您遇到类似问题请及时给大河健康网记者(037165798719)联系,或者发送邮件至zzhnby@126.com,还可登陆新浪微博@大河健康网,留言投诉,大河健康网记者将及时给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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