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昨日,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昆明市工商局联合发布“ 2013年第4号违法药品(非药品)广告警示,曝光了近期监测发现的11种在广告中夸大功能主治或处方药在大众媒体上发布的药品广告。
自发布之日起,广告代理公司、媒体应加强广告审查,停止代理、发布违法广告。若仍继续发布违法广告的企业,药监及工商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识别,谨慎购买。
11种违法广告药品和生产企业:郑州寸草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远红外关节痛消贴、远红外贴、远红外腰椎痛消贴,河南华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静电理疗贴,内蒙古库伦蒙药厂生产的健脾五味丸,江西德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滴耳油,河南时珍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脾肾双补丸,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加味八珍益母膏,西安自力中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克银丸,李龙涛生产的参贝咳喘丸,郑州韩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灵芝益寿胶囊。
云南信息报记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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