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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泰安市泰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广受关注的山东中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圣药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原中圣药业总经理朱建成及其他三名被告人到庭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年初,时任中圣药业总经理的被告人朱建成因公司资金紧张,伙同被告人王秀玲、王延俭、犯罪嫌疑人郑绪文(另案处理)商定吸收公众存款:由王秀玲、王延俭、郑绪文等人出面吸收存款,按吸收存款总额的15%提成。每十天吸收一笔,一个月三笔,三个月九笔为一期,到期偿还本金,利息20%,第一个月和第二个月各付10%利息。之后,王秀玲、王延俭等人便开始向各自亲戚朋友宣传中圣药业高息吸收存款的信息,并多次组织群众到中圣药业参观,由朱建成亲自向受害群众介绍企业情况,鼓动受害群众到中圣药业存款。同时,王秀玲、王延俭等人积极发展下线参与吸收公众存款,进一步扩大融资规模。经王延俭介绍,被告人苏纯荣也参与到为中圣药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当中。自2007年 4月30日至2007年11月10日,四被告人共累计吸收存款1亿5千多万元。后因中圣药业无力还款,部分受害群众向公安机关报案。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朱建成身为山东中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伙同被告人王秀玲、王延俭、苏纯荣等人以本单位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本单位募集资金,数额巨大,扰乱了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案涉案金额巨大,受害群众达200余人,社会影响较大,为此,泰山区法院在审理前作了充分准备,制定了周密详细的庭审预案和安全保卫方案。法庭上,审判长王海峰全面细致地指挥庭审活动,及时归纳法庭调查重点、双方意见及控辩焦点。合议庭成员密切配合,法庭秩序井然有序,整个庭审历时 7个小时,于下午5时结束。法庭将择日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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