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治疗睡眠的药就加安定,清热解毒的药加泻药成分……今后,新疆将针对仿制假冒民族药制剂、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落到实处。
3月7日,在自治区食药监局召开民族药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推进会上,自治区卫计委、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民族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此项整治时间将持续至今年10月底结束。
今年将重点整治医院制剂、非药品冒充药品以及违法广告宣传,突出整治重点区域和环节。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和田、喀什、克州、阿克苏、乌鲁木齐等地区是民族药安全问题的重灾区,也是非药品冒充民族药制剂生产加工的总源头,我区将重点斩断这些非法产品的流通链条,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一查到底。凡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行为的,重大线索隐匿不报的,或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药品安全事件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据了解,去年自治区对37家违规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立案9起,结案7起,罚没款11.14万元,没收物品2.4万瓶,货值金额5.29万元。
真假药鱼龙混杂 百姓难辨真伪
“现在充斥于市场上的很多非药品冒充药品制剂,与合法药品鱼龙混杂,老百姓无法辨别真伪。使用这些产品,轻则贻误病情,重则危及生命,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莫合买提·乌斯曼说。
2009年初发生在喀什地区莎车县的“糖脂宁胶囊”假药案,就是一起民营医疗机构通过非法宣传,销售使用非法添加化学物质格列本脲、冒充合法企业产品的典型案例,添加的化学物质格列本脲超过正常剂量的6倍,直接造成2人死亡。
近期,我区的一家民族药生产企业专门安排人员到全疆各地市场购买了一批仿制假冒其民族药制剂品种交给了自治区食药监局,整整两大塑料袋,30多个品规,其中有非法医院制剂、非药品冒充民族药制剂品种、暗含功能主治及疗效的“三无”产品。
发现非药品冒充药品 市民可举报
自治区食药监局申明,凡是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效,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类似的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产品批准文号(合法有效的批准文号)的,均为非药品冒充药品。
对非药品冒充民族药的,将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非药品产品标示的产品批准文号合法有效的,按照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对虚假宣传的产品进行处罚;非药品产品标示的产品批准文号虚假或未标示合法有效的批准文号的,由食药监部门按照假药依法查处;对于不涉及产品自身的违法宣传案件,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由各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由发证部门撤销其广告批准文号并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另外,自治区食药监局还要组织对那些标示有壮阳、降糖、降压等功效的非法产品开展监督抽检,对发现的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市民发现也可向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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