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医保定点行政审批取消
2016年4月5日,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在其官网上挂出通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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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文件精神,今后江苏各地医保定点医院、药店的产生将逐渐公开化、透明化,过去由有关部门执行的医院和药店的医保定点资格审查制度将被取消。同时,新的医保定点机构的评定标准、评估规则和流程将由各市医疗保险行政部门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制定,并对外公开,以保证新制度的透明度。新的评估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医药机构规划布局、服务能力、内部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的水平。
新的医保定点的医院和药店将在自愿加入医保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中产生,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需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按制定好的标准、制度公开透明地进行评估工作。同时,对医保定点的医院和药店也需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其各项评估指标,尽力提高协议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另外,该文件还指出,必须要严格防范在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的评审和监管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所存在的廉政风险,要严格制定和落实合理的内控机制,各级相关机构和人员需廉洁自守、主动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方的监督,并严查职权范围内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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