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日前,记者接到投诉反映,由于使用了用硫磺熏蒸过的浙贝作为原料,很多成品药中被检测出较高的硫磺含量,太极集团、通药集团、哈药集团、云南白药集团等多家知名药企或涉其中。记者赶赴浙江、安徽等地调查发现,硫磺熏蒸浙贝犹如医药行业的“三聚氰胺”,已经成为中药材行业的潜规则,而有关检测标准的缺失则让这一潜规则发展成为“明规则”。业内专家呼吁,出台成品药的硫磺含量检测标准已成当务之急。(5月7日《新京报》)
继毒胶囊事件、“病死甲鱼骨入药”之后,人们余悸尚未平复,“硫磺药品”现又浮出水面,成为网上舆论极其刺眼的一幕。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接二连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现状令人忧虑。而且,这些食品药品问题并非由监管部门发现,而是缘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如果不是有人举报,消费者仍然蒙在鼓里。更可怕的是,硫磺熏蒸药材犹如医药行业的“三聚氰胺”,已经成为中药材行业的潜规则,而有关检测标准的缺失则让这一潜规则发展成为“明规则”。成品药的硫磺含量检测标准都没有,监管部门都没有监管办法,老百姓又有什么办法?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药品安全更是重中之重。有学者曾做了一个慢性实验,发现长期低剂量接触二氧化硫会造成损害,尤其是诱发呼吸疾病,提高肺癌患病率。韩国、日本以及我国香港地区,严禁使用硫磺熏制药材,对药材含硫量要求非常严格。2007年9月,韩国发布了《关于草药中重金属的规范和测试方法》修正提案,此后又发布了《关于草药中二氧化硫残留物的规范和测试方法》的修正提案,把72种草药中二氧化硫的最高限量修订为每千克30毫克,这个新的含量标准大大低于修改之前的标准。
目前,虽然国家食药总局曾发文要求治理硫磺熏中药材的问题,2010年版的国家药典也提出了检测药材二氧化硫含量的方法。《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明确提出,药材采收及初加工过程中应尽可能排除非药用部分及异物,特别是杂草及有毒物质。但是,国家相关部门对中草药材的硫含量没有具体的限量标准。这给硫磺熏制药材带来可趁之机。值得追问的是,有多少问题药品已经进入了患者的肠胃?酸奶可以不喝,果冻可以不吃,药不能不吃,问题是,我们以后生病了还敢服药吗?
不仅药用胶囊是工业明胶做的,中药材是硫磺熏出来的,从苏丹红、三聚氰胺到毒大米,从地沟油、农药火腿到吊白块米粉,从化学火锅、瘦肉精到病死甲鱼骨入药,食品药品黑幕不断被曝光。我们的肠胃俨然成了化工厂,监督部门在哪里?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整个食品药品行业安全、公信在哪里?监管部门对药材硫磺含量没有明确的标准,岂不是自废武功?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其生产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不得出厂。如果相关部门尽到监管责任,硫磺熏制的中药材也不会堂而皇之进入患者的肠胃。
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与教训太多太多。要重新树立食品药品安全信誉,企业无疑要爱惜自己的羽毛,深刻反省、检视,拿出尊重消费者的诚意,提高服务质量,不干缺德事。但是,仅靠商家自觉还远远不够,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法律体系与监管制度,制定、完善相关食品药品安全国家标准,十分必要。而且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能自废武功、回避监管责任。唯有从源头上下工夫,从制度上强化,执行科学、严格的检测标准,加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把食品药品安全检测常态化、制度化,并在电视、报纸、网站等传媒上及时公布食品药品质量检测指标,充分尊重公众的消费知情权与健康权,让制度发挥决定性的作用,才能解决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化解食品药品安全信任危机,为民众营造放心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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