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调查取证: 无证经营者拒不开门
王某租用安宁东路小二楼,从事无证经营中药饮片的非法行为,已于7月28日被安宁区药监局的执法人员叫停,该黑窝点也被依法取缔。昨日当安宁区药监局的执法人员准备对库房内被查封的中药饮片进行清点,并核定非法交易票额定案时,王某却拒不开门,导致整个调查取证工作无法进行。
据知情者透露,王某是陕西人,在原黄河药市经营过中药饮片,而此次非法经营中药饮片的房屋,是从兰州市农副日杂公司安宁分公司租来的。
王某先将中草药原料用车拉到租用的房屋内,再将经过加工、包装的中药饮片成品,用微型货车送往终端客户。截至昨日,西部商报记者从与其有业务往来的个体医疗机构获悉,王某向客户配送中药饮片的业务依旧没有停止。
质量不保: 被配送中药将被追回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生产企业不得在未经过药监部门核准的场所储存或者销售药品,从事中药饮片经营者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既然王某没有取得药品经营资质,他就没有资格加工生产中药饮片,更没有资格销售该产品。但执法人员从现场查扣的发货单上发现,他同众多个体医疗机构有配送中药饮片业务,“在其产品质量不保的情况下,其配送给客户的中药饮片就应当被追回或者就地封存。”药监执法人员这样告诉西部商报记者。
西部商报记者从发货单上看到,包括红古隆山堂、华康、安宁郭世勤诊所、兰州市李望君诊所、郑家庄仁和堂诊所、城关区慈济堂药店等18家医疗机构,从2008年2月~2009年7月26日都与其有业务往来;甚至就连永靖县部分医疗机构也和王某有着密切的业务往来。
通过走访部分医疗机构,西部商报记者发现,经王某配送的中药饮片,都带着已变更厂址的某知名药企的包装袋,而且合格证都是作废了的旧版本。
逆向追责: 药监系统将协查办案
昨日,安宁区药监局对就地封存的王某的中药饮片清点核定时,却叫不开紧锁的铁门,王某也拒不接听执法人员的电话,从而致使7月28日依法封存的涉案中药饮片无法核定案值。为打破顺序办案受阻的症结,安宁区药监局依据现场查扣的发货票据,通过终端收货客户,逆向对王某的经营业务进行调查取证。
因为在兰州市内,王某销售网络中的终端用户分布在城关、安宁、七里河、红古等区,依照属地管理原则部分医疗机构都属于安宁区药监局的管辖范围。据此,安宁区药监局已向兰州市药监局提出协查办案申请,将通过全市范围内的药监系统协查完成该案的调查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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