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自7月1日国家卫健委出台第一批重点监控目录开始,各省均及时响应,第一时间制定本省的重点监控目录。
9月11日,陕西省卫健委、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转发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和生物制品)》的通知。
发布陕西省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并规定了各医疗机构制定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时间,如何加强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内药品临床应用管理,西医如何开具中成药长期处方,如何加强重点监控药品临床使用监测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内容。
表1:陕西省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通知知显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于9月30日前在省级目录基础上形成本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以院务公开、官方网站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报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
文件显示,在国家《目录》发布前已经取得中医类别以外医师资格并注册职业,且在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接受过中医学课程学习的,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基层医疗机构的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可以开具常见病、多发病的常用中成药,也可以延续使用中医医师开具的中成药长期处方。
9月4日,山东省执行《通知》并将《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作为省级目录。各市以往制定相应目录的,应根据《通知》及时调整,确保《通知》所列药品全部纳入监控;既往未制定相应目录的,可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本市目录或直接执行省级目录。制定市级目录的,请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文件报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从目前的情况看,山东省已有不少城市正式下发了本市的重点监控目录,如青岛、威海、淄博等。部分目录如下:淄博:淄博市的重点监控目录,在国家、山东省重点监控目录20个品种基础上,增加了28个品种。威海:截至目前,威海市已经下发了两批重点监控目录,第一批为27个品种,第二批为85个品种。青岛:青岛是山东最早下发重点监控目录的城市,第一批重点监控目录有36个品种。
表2:淄博市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表3:威海市第一批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表4:威海市第二批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表5:青岛市第一批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8月21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广东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等相关单位,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全部纳入广东省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在国家和省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基础上,根据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测情况和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制定情况,增补形成本市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并于2019年8月30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广东省的重点监控目录和国家版一样,但要求地级市根据情况增补。也就是说广东各地的重点监控目录参照国家版增补。
8月20日河北省卫健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河北省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
河北省卫健委表示对尚未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要做好常规临床使用监测工作,发现使用量异常增长、无指征、超剂量使用等问题,要加强预警并查找原因。对存在违法违规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河北省第一批重点监控目录中除了国家版本的20个药外,增加5个通用名:复方脑肽节苷脂、复方三维B、肌氨肽苷、脾多肽、胎盘多肽。
表6:河北省第一批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8月12日,黑龙江省卫健委、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做好全省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要求各地应于8月15日前完成《市级目录》调整并公布。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目录,不少于30个《通知》要求,黑龙江省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应结合《关于落实好加强药事管理转变药学服务模式各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根据已制定的市级《辅助用药目录和重点监控药品目录》进行调整,出台新的《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结合本院药品使用情况,在8月31日前确定不少于30种药品作为本单位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各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应包含《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所列药品。
8月6日,西藏自治区药品采购网发布《关于提供西藏自治区重点监控药品相关材料的公告》,为了完善西藏自治区重点监控药品相关工作,保障临床合理用药需求,拟增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公告》拟增加的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包含34个药品,其中4个药品(注射用复合辅酶、小牛血清去蛋白注射液、脑苷肌肽、曲克芦丁脑蛋白水解物)与国家药品重点监控药名目录中药品重合,其他30个为新增药品。
表7:西藏自治区第一批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7月15日,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会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并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定期对监控目录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对监控效果不佳、政策落实不力的单位及个人及时诫勉谈话、适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7月15日确定了35个品种,7月22日在35个品种的基础上有增加了6个品种。最后确定江西省九江县第一批重点监控目录药品41个品种。
表8:江西九江市第一批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7月12日,内蒙古兴安盟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布消息,公布了国家、自治区、兴安盟重点监控及辅助用药目录。此次停止原兴安盟的55种辅助用药,并划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50个重点管理辅助用药目录,这是继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后首个省级重点监控用药目录出台。
重点管理辅助用药目录分成两类,一类为临床限制使用,共涉及12个品种;第二类为临床重点监控类,共涉及38个品种。
与国家版的20个重点监控目录对比,内蒙古只纳入了其中11个品种,并对目录进行了分类。其中12个“限制使用类”药品根据“立即减少采购量或停止使用”的要求,几乎掐断了其临床使用的空间。而38个临床重点监控类品种中,有多款中药注射剂被纳入。
表9: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此前7月1日,国家卫健委规定:非中药、中医类别医师,要经过不少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
该政策引发了业内的讨论:一些中成药经过多年的临床数据积累,本已具备与西药联合用药的临床证据,或具备了西医适应症的临床证据,但本次规定纯西医不能开中药,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这些药的使用。
据相关部门调查,超过70%的中成药是由西医开出的,而该规定直接影响了药品的销量。但事情已经发生了转机,除陕西省外,河北省宣布,放开中医执业范围:非中医类别的医师,经所在执业机构考核,确认中医药专业技术达到相应水平的,可在临床工作中提供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饮片等4类中医药服务
山东省随后宣布:中医类别以外医师在此次《通知》发布前已经取得相应医师资格并注册执业,且在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接受过中医学课程学习的,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基层医疗机构的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可以开具常见病多发病的常用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延续使用中医医师开具的中成药长期处方。
数据显示,全国23000家医院,医院分布第一梯度省份为山东、四川、江苏、河南、河北、山西、广东等几个省份。就上述数据来看,山东、河北省作为医药大省,会对未来各省相关政策的出台起到一定的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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