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5月7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共同印发了《关于推动浙江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重点领域提升医药制造核心竞争力中药领域提出了中药饮片加工“共享车间”。就是利用药企加工车间的专业化设备,在车间空闲期为当地农户提供中药材及饮片代加工服务。
“共享车间”试点扩面
浙江省经信厅会同省发改委等7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浙江省医药产业高品质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努力实现医药产业中高速发展和中高端转型,产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创新体系更加完善。
在提升中药制造核心竞争力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意见》要求积极挖掘我省中医药传统优势,加速疗效确切、临床价值高的特色创新中药研发,推动地方特色中药饮片、经典名方的开发以及名优大品种二次开发和应用,培育“浙八味”和新“浙八味”等浙产中药材品种。
同时推进中药生产、制剂、整体质量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制定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扶持政策,培育中药创新药。构建覆盖中药全过程质量可溯源体系,提升中药工业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中药材产地初加工和中药材中药饮片加工“共享车间”试点扩面,进一步推动中药标准体系国际化。
什么是“共享车间”?
据了解,“共享车间”模式就是利用药企加工车间的专业化设备,在车间空闲期为当地农户提供中药材及饮片代加工服务。
早在2019年8月,浙江金华就首创中药材及饮片加工“共享车间”。根据试点要求,“共享车间”不只是“代加工”场所,而是要对接收进来的中药材质量多环节负责。浙江省药监局对试点有关事项也予以明确:企业应在符合药品GMP标准的车间进行中药材产地加工,在保障中药饮片生产的同时制定涵盖从中药材接收、加工、检测、仓储、出库、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将中药材产地加工纳入GMP管理体系,实现规范化生产,提升中药材质量;企业接受中药材产地加工,应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加工质量保证协议,明确双方药品质量管理责任和义务;企业必须按照试点方案规定的品质和质量标准组织开展中药材产地加工;产地加工中药材包装应有委托加工单位名称、产地来源等标识,与中药饮片包装有明显区别。
“共享车间”破解中药材质量监管难题
在过去,药农从收获中药材后需要自己清洗处理再出售,其间可能存在标准不统一、操作不规范等影响中药材质量的行为。
而中药材“共享车间”模式就是利用当地药企加工车间的专业化设备,解决农户中药材加工难的问题,又充分利用企业闲置产能提高了效益。通过标准化统一加工,中药材饮片成品质量得到提升,中药材质量参差不齐的监管难题得到了破解,实现了企业、农户、监管部门的三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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