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最近,中国和韩国的针灸标准之争引发了两国网民之间的口水战。事情源于韩国韩医协会在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针灸穴位国际标准后声称,该标准中99%的穴位采用了韩国的标准,这引起了中国专家的质疑,WHO有关官员也召开新闻发布会,称韩国的表态是严重错误的。
事实上,中韩、中日之间关于中医药标准的争执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有关中医药专家向记者表示,“得标准者得天下”。当前标准化建设已成为各国科学技术及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近年来,在WHO发展传统医药决议的引导下,日本、韩国及欧美等国家纷纷开展了传统医药标准的研究制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争取国际标准制定的主导权,期望在未来的竞争中占得先机。在这一挑战下,我国的中医药标准化建设进程已全面提速。
标准化建设基础薄弱
作为中医药的发源地,我国在中医药的应用、研究等方面无疑走在世界前列,然而中医药标准的制定与应用却一直是我国的软肋。在走向世界的进程中,中医药遇到的一个最大的困难就是很多学科的传承仅靠口传心授,缺乏统一的标准,因而难以得到世界的公认。标准的缺失令我国在国际竞争中十分被动。
例如,在近年来不断提出修订提高中药材的生产和检测标准的基础上,为了限制中药材进口以及保护本国中药材生产商的利益,韩国于今年4月7日起实施新的中药材霉菌B1含量标准。根据新的许可标准,在韩销售的中药材霉菌B1的含量必须低于10微克/千克,共涉及甘草、决明子、桃仁、半夏、柏子仁等9个品种。由于我国对于中药材霉菌的限量标准没有强制要求,仅制定了黄曲霉毒素含量的非强制性限制标准,韩国单方面提高中药材标准,使我国的中药材厂家措手不及。
有关业内人士更是担忧地表示,影响我国的中药材出口只是其他国家单方面提高中医药标准的一个小影响,毕竟我国才是中医药应用的大国。而更值得担心的是我们的标准还没做好,国外高标准的中药产品将进入国内抢占市场。事实上,已有日、韩企业做过这方面的调研。
据了解,在2006年7月以前,我国共颁布了120多项中医药标准和规范,包括《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等国家标准6项,国家中医主管部门颁布的《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等行业技术标准70项。世界中医药联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李振吉表示,从总体来看,中医药标准化建设的进程与中医药事业的发展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一方面,多数中医药标准的适用性不强,不能满足医疗、科教和对外交流合作的需要;另一方面,推广运用机制不健全,在现实中并未发挥标准应有的作用;特别是有关中药的标准,除《中国药典》外基本空白。他认为,导致我国标准化建设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行业内标准化意识不强、标准化基础薄弱、相关研究投入不足等。
新标准制定紧锣密鼓
2006年7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规划(2006~2010)》,提出希望到2010年能够初步建立与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标准体系,并致力于在2010年以前,以我国为主制定或提出3~5项中医药国际标准,参与制定或提出至少20项国际行业组织标准。此后,针对中医药发展关键、急需、薄弱领域的技术标准的制定,国家有关部门启动了近60项中医药标准化项目。在这一政策的有力推动下,中医药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紧锣密鼓地展开。
2007年4月,《国家食品药品“十一五”规划》颁布,提出在“十一五”期间,我国要完成中成药部颁标准4000个品种、化学药部颁标准500个品种,早期新药转正标准300个品种的标准提高,制定常用药用辅料标准223种,完成1000种中药材和500种中药饮片的国家标准制定修订。
据中华中医药学会标准化办公室的高珊介绍,按《国家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部署,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的中医药领域的7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筹建工作也正在推进。这7个技术委员会是: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西医结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民族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医药信息分技术委员会、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材种子(种苗)分技术委员会。
在一系列“利好”措施的推动下,我国的中医药标准化建设正稳步展开。2006年中华中医药学会制定并发布了《亚健康中医临床指南》、《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2007年发布了《糖尿病中医防治指南》。此外,由该会标准化办公室承担的《中医肿瘤常见病诊疗指南》等6个项目进展顺利。
我国还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2007年,由我国与韩、日等国家合作编写的《传统医学名词术语国际标准》由WHO颁布,3000多条中医名词都有了国际统一的英文名;2008年,由秘书处设在北京的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牵头,经68个国家(地区)200余位专家4年多努力的《中医基本名词术语中英对照国际标准》制定完成,为各国中医药从业人员、学校师生、研究人员、医政管理人员提供统一的标准。
李振吉认为,标准化的最终目标之一是推动中医药的国际化,我主人随的国际标准的制定将巩固我国的中医药大国的地位。在相关标准的制定上,我国应与世界各国特别是有文化同源性的日本、韩国及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展开合作。(摘自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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