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省(区)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负责牵头组织,共采购17种药品...
今日,业内流出一份《四川等8省区开展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公告》,四川、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海南、西藏等8省(区)医疗保障局协商一致,决定开展2020年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四川等8省区开展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公告
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和“六省二区”药品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省际会商联动机制工作计划,经四川、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海南、西藏等8省(区)医疗保障局协商一致,决定开展2020年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量价挂钩、招采合一,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通过省际联盟方式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推动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进一步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二、实施范围
四川等8省(区)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按联盟各省(区)规定执行。
三、采购品种及数量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共17种(详见附表)。具体约定采购量、采购方式、采购要求等以即将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四、采购机构及平台
本次8省(区)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负责牵头组织,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
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相关采购文件、公告及信息等,通过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网址:
)发布,联盟各省(区)同步在本省(区)集中采购平台转发。
8省(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1、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3、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4、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5、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6、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7、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8、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8省(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清单:

注:因海南省已将兰索拉唑注射剂报其他集中带量采购联盟,故本次不对该品种报量。
声 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联系电话:028-60185688,邮箱:kefu@zyct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