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14〕80号)和《湖南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6-2025年)》(湘政办发〔2016〕45号)精神,根据《湖南省中药材种植基地示范县认定管理办法》(湘经信消费品〔2015〕462号),经县市区自主申报、专家评审、部门复审、现场审察,现将拟认定的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等4个第三批湖南省中药材种植基地示范县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31日。
如发现有影响认定的情况或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向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匿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31-84437189;
电子邮箱:hnzzy2019@126.com;寄送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66号,省农业农村厅二办公楼518室。
附件:第三批拟认定的湖南省中药材种植基地示范县名单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月25日
附件:
第三批拟认定的湖南省中药材种植基地示范县名单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茯苓)
湘潭县(湘莲)
澧县津市(枳壳(实)、石菖蒲)
新邵县(玉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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