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6月8日上午,长春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举行发布会,通报了“4.12”长途客车盗窃案。同时,几名失主领回了丢失的物品。
4月12日下午,长春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客运派出所高速站景区接到乘客马某报警称:当天12时左右,他在告诉客运站乘坐长春至辽源的长途客车,到辽源后发现自己放在货架上的双肩包内一边联想笔记本电脑被盗。
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民警通过对客运站周边、高速出口、告诉客运站内的监控点进行可排查,经过9天的录像排查监所,初步判断案件是由4人组成的盗窃团伙组成。这个团伙利用一辆银灰色捷达轿车停靠在客运站附近,3名嫌疑人进入客运站寻找目标,先后在通往磐石、辽源、通化的大客车上作案。
另外,民警在走访时获知一条重要信息,案发当天通往磐石的班车上有3名乘客检票后并没有乘车,其中一名乘客还将一部苹果手机落在车上,他并没有报警也没有回来寻找,十分可疑。
专案组民警对客运站6个售票口的监控录像进行了检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朱某,他一次性购买了3张车票并未乘车。
5月15日中午,专案组在磐石市供电公司楼下一家小饭店内,将犯罪嫌疑人朱某(50岁,磐石市人)、丛某(46岁,磐石市人)、孙某(44岁,辉南县人)抓获,当场缴获作案所用的捷达轿车一辆。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供述从今年3月份以来,这个团伙在磐石、永吉、桦甸、集安、辽源、长春等地的长途客运站盗窃车上旅客财物4起,赃物销往桦甸或自用。
5月16日和19日,民警再次赴桦甸、磐石,现赃物全部被公安机关收缴。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一名犯罪嫌疑人正在抓捕中。
6月8日上午,警方在长春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举行了安监返赃仪式,几名失主领回了丢失的物品。
左先生是辽宁省西丰县人,家里经营了一处鹿场。5月9日,他带着几包价值1.8万余元的鹿茸片,乘坐辽源至延吉的长途大客车。在辽源客运站,他下车去了一趟厕所,没想到这些鹿茸片就丢失了。
“没想到这些鹿茸片还能找回来,真是太谢谢警察同志了。”左先生说。
警方提醒,乘坐大客车的时候,一定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视线范围内。如果必须下车,可以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李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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