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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三宝”中其中一样是金银花,为了提高“绥阳金银花”的社会知名度、美誉度,经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推荐,绥阳县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绥阳金银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日前,从贵阳传来好消息,国家质检总局在贵阳组织召开的“绥阳金银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家审查会上,经过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等审查程序,“绥阳金银花”顺利通过了专家组审查。
审查专家来自北京大学、山东大学、武汉轻工业大学、中国药用植物研究院、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会上,“绥阳金银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小组一行回答了专家的问题。与会专家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对“绥阳金银花”的名称、保护范围、产品质量特色及其与当地自然、人文因素的关联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讨论,原则通过技术审查。
据介绍,绥阳县早在汉代已生产野生金银花,人工种植有40余年历史。如今,绥阳已将金银花列入重点产业发展规划。今年年初,中国经济林协会授予绥阳县“中国金银花之乡”称号。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中所称的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受理的“绥阳金银花”保护地区包括绥阳县洋川镇、郑场镇、旺草镇、蒲场镇、风华镇、茅垭镇、枧坝镇、宽阔镇、黄杨镇、青杠塘镇、太白镇等15个乡镇,执行标准为绥阳县地方标准《绥阳县金银花》。绥阳县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有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不仅可以提高“绥阳金银花”的社会知名度,还能有效遏制各种制售假冒伪劣“绥阳金银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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