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草乌有毒,若非需要切莫以身试“毒” 网络截图
昨日是“大雪”,二十四节气中的第21个,入冬后的第3个节气。俗话说“大雪补得当,一年不受寒”,大雪已到了进补的好时节。说到进补,冬季是新鲜草乌上市的季节,尽管很多人知道草乌有毒,中毒严重甚至会危及生命,但对有着吃草乌强身健体传统的人来说,每到这个时节,仍抵挡不住草乌的诱惑而进行食用。
据玉溪新闻网报道,截至12月5日,玉溪市人民医院已在一个月内接收到35名乌头碱中毒的患者,远远超过往年同期数字。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郑重提醒广大市民:草乌是药品而且是毒性中药材,不是食品,如非需要,切莫以身试“毒”。
市民
做不好确实会有危险
“吃草乌很补的,但要会做。”家住王旗营的周先生每年冬季都会在自己家里煮两三次草乌火锅。周先生说,草乌大补,尤其是冬天吃了不怕冷、不感冒,还可治疗妇科病和风湿病。但是,吃草乌的讲究很多,如果做不好确实会有危险。
“最好是新鲜的草乌,洗的时候不能碰金属,只能用木质器材。而且,炖煮的时间要够,我家煮一锅汤要熬两天,还不能用金属锅,要用砂锅文火慢炖。”对于吃草乌,周先生经验十足,并表示吃了很多年,从来都没出过问题。
虽然周先生言之凿凿称只要做得好,食用草乌不会有问题,但每年冬季,食客因为食用草乌中毒住院,甚至造成死亡的事件仍然频频见诸媒体。
走访
药店一般都不卖草乌附片
昨日下午,白马小区附近的几家有中药材销售的连锁药店都表示没有草乌、附片。店员说:“草乌、附片有毒,在昆明所有的连锁药房几乎都不会有。”另一家中医馆的中药材较为齐全,但也没有草乌。虽然有附片,但店员表示买附片这样有毒的药材需要有医院盖章的处方,而且只能按处方写明的用量配药。
这几家药店的店员都表示草乌、附片有毒,平常很少有人来询问,而且相关部门管得很严,“出了问题我们要负责的。”在春苑花鸟市场附近,许多火锅店刚到傍晚已经顾客临门,但老板都表示“没有草乌、附片”,“有毒的东西谁敢卖”。
市场上很难买到、吃到草乌,但每年周先生却总是能买到新鲜的草乌。据他说,草乌现在确实越来越难买。“我每年都是找澄江的一个朋友买,那边乡下赶集的时候会有农户挑来卖。”
医生
吃草乌是在铤而走险
白马小区附近一家中药店坐诊的李医师表示:“煮草乌吃是对自己和家人不负责,是在铤而走险。”冬季进补选择很多,而草乌是最危险的选择。
李医师介绍说,在中药材中,凡有毒、药性强烈的中药都被列为下品药,草乌就在其中。虽然草乌有很强的祛风除湿、散寒止痛功效,治疗风寒湿热引起的风湿病单用即可见效,但实际上,草乌还含有对人毒性极为强烈的乌头碱。常人只需服用3到4毫克就会出现心慌、心悸、心律不齐,甚至心搏骤停。生用草乌毒性更大,需要炮制后,让乌头碱水解,毒性才会降低。因此,草乌头入药一般是用炮制品,并要先煎,用量也不宜过多,现行中国药典法定用量为3-6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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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链接
近年来昆明草乌中毒事件
2009年12月26日
盘龙区白邑乡某餐馆新来的小工误将治疗风湿的外用草乌药酒当成饮用酒提供给客人,致使7名客人误喝了草乌药酒后中毒,所幸抢救及时没有人员死亡。
2009年11月14日
盘龙区滇源镇苏海村的刘某某煮了两公斤草乌与全家共11口人食用,中毒后全家都住进了医院,其中5人昏迷。但经抢救,所有人无生命危险。
2011年12月16日
嵩明小街镇某村委会村党支部书记杨先生请客做东,到嵩阳镇火锅店吃草乌。杨先生因吃草乌中毒,最终成了植物人。
管理
食药监局:草乌已列入毒性药品管理
昆明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国务院已经将草乌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草乌,擅自加工食用草乌有中毒乃至生命安全危害。
同时,严禁一切单位和个人出售以草乌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严禁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采购、加工草乌等毒性中药材供消费者食用;严禁聚众或集体食用加有草乌等毒性药物原料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家庭、个人不要擅自加工、食用草乌等毒性中药材,谨防中毒事件发生。
餐饮单位加工销售,市民可投诉
目前,昆明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加大了对草乌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餐饮服务单位加工、销售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严重的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若食用草乌、附片后出现口、唇、舌发麻,脸部以及皮肤发痒或者有蚂蚁爬行感,恶心、发慌等中毒症状,应立即到当地医院救治。市民如果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加工、销售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可以随时向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餐饮服务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受诉单位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查处。市民如果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应及时到医院就诊,不要自行乱服药,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予以保存,以备检验。
严禁出售以草乌为原料的食品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针对冬季草乌中毒事件,食药监管部门每年都会发布风险预警,在事故多发的州市和郊县还会开展专项检查。比如在去前年发生过草乌中毒的嵩明县,食药监人员就对重点餐饮单位甚至农村集贸市场进行了检查,确保没有草乌等有毒中药材销售、加工。今年11月,市食药监局还发布了严禁食用草乌等毒性中药材的风险预警,严禁一切单位和个人出售以草乌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严重的将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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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知识
草乌
能祛风除湿
草乌为毛茛科、乌头属多年生草本植物。茎直立,高50~150厘米,无毛。花期7~9月,果期10月。生于山坡草地或疏林中海拔400-2000米处。分布于中国云南、东北、内蒙古、河北、山西。草乌可作庭院观赏花卉,可在灌木丛中配植,也可布置花境或作切花。块根有大毒,但入药能祛风除湿,温经止痛。但草乌含乌头碱,用之不当,极易引起中毒,导致休克、呼吸麻痹,甚至死亡。
乌头碱
口服3至5毫克可致死
乌头碱是存在于川乌、草乌、附子等植物中的主要有毒成分。它主要使迷走神经兴奋,对周围神经损害。中毒症状以神经系统和循环系统的为主,其次是消化系统症状。临床主要表现为口舌及四肢麻木,全身紧束感等,通过兴奋迷走神经而降低窦房结的自律性,引起易位起搏点的自律性增高而引起各心律失常,损害心肌。口服纯乌头碱0.2毫克即可中毒,3—5毫克可致死。
食用乌头四大禁忌
●煎煮时间太短
乌头久煎或新近采用的高压蒸制,能减少毒性。如病情需加大乌头用量,更宜久煎。煎煮时间过短易致中毒,乌头切忌生用。
●未经炮制
乌头毒性大,故必须经过炮制才可内服,内服处方上也应写明制乌头或制川乌、制草乌。未经炮制服用,很少量即可引起中毒。
●蓄积中毒
长期服用乌头,可蓄积体内引起中毒。如病情需要久服含乌头的制剂,可用间断服药法。
●用量过大
乌头分川乌、草乌。草乌毒性更大,乌头类中毒量个体差异很大,因此应特别注意中毒的早期症状,及早救治。
都市时报 记者 蔡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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