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药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目录(2022年)》的通知,包括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黄埔通窍胶囊、消瘀接骨散等百余个中药制剂在内的155个医疗机构制剂及藤梨根、三叶青、当归尾等82个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通知明确,155个医疗机构制剂按乙类药品管理,个人自付比例统一设定为30%。82个中药饮片原则上参照甲类药品管理,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对于部分价格较高的中药饮片,各地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确定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机构制剂,仅在限定使用医疗机构临床使用或省级药监部门规定的调剂范围使用。各限定使用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制剂的医保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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