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对零售药店出台了很多严管严控政策,影响比较大的有:一是对药店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二是以医疗费用提价和财政补贴的方式,推出医院药品零差率;三是探索集中采购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四是在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的同时,增加内设药房,分流社会药品购买;五是严厉打击骗取医保资金的违法行为。
还没有完全过去的新冠疫情,给了我们很多新的教训。对健康的保持,对免疫力的提升,对医药在各个疫情环节的应对,对各方社会力量在紧急疫情中的作用发挥,药店都应该结合国家安排,做好配合。
国家严管是历史的必然和现实的要求
一系列严管严控政策的出台,一方面真正落实了国务院对医药行业“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是当前药品零售市场各种混乱现象必须尽快得到解决的客观要求。
实施严格的监管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药店经营的药品是特殊商品,关系到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的监管政策一直以来就没有放松过。可以说,严格管理是与时俱进的应时之举,国务院“宽进严管”的市场管理原则正在逐步得到落实。零售药店进入了历史上最规范经营的时期,也进入了最迷茫的时期。
近两年来,药店增速放慢,利润下降,店均覆盖人数下降,多元化经营之路受阻,零售药店需要探索自己的发展思路。
国家严管下的药店发展思路
1、要坚守政策底线
在药品领域,政府设置的医保部门,既是筹集资金、运作资金的部门,又是支付资金、监督资金的部门。所以医保部门尽力压缩医保资金开支是必然的,对零售药店的严格监管也是必然的。另外,国家的税务政策、打假治劣政策、药品监管政策,也必定会越来越严。这是应该的,也是正常的。
进入大健康领域,还带来新的问题。比如,正因为少数药店偷刷医保卡开支非药品和非医保药品,导致一些地方医保部门矫枉过正,出台“药店禁非”这个不合理规定。“药店禁非”当然不应实施,但如果偷刷医保卡的错误不改正,难免还有其他的限制规定出台。因为维护医保资金的安全,是医保部门的天职。对监管部门来说,“药店禁非”也许是因噎废食,而对药店来说,就可能是因小失大了。
2、要做好药品经营这个基础
药品零售既是本业基础,也是做好大健康的金字招牌。
一要形成足够多数量和足够大规模的信誉卓著的龙头连锁企业。
二要有足够品种、剂型、规格和数量的药品渠道和药品储备。
三要有反应灵敏、调配及时、输送快捷的物流配送系统。
四要有规范的管理制度。
五要有足够的以执业药师为主的药学技术人员。
3、要遵守国家医保政策的规定
一是按照规定创造条件,努力争取医保定点。
二是全力维护医保资金的安全,不违法支付医保资金。
三是配合医保部门打击侵犯医保资金的违法行为。在事先防范、事中监管、事后查处等各个方面,都要有落到实处的制度性安排。
4、要尽快进入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适合现在的医院电子处方外配、病人网上购药要求、医生多点执业,也符合社会商务活动进步发展规律,更有利于大健康产品的销售和大健康服务的推行。电脑进入和取代了很多人工环节,药品零售业的新零售就是纯电商与传统药店的有机结合,就是“互联网+”。实体商务和电子商务将成为药店的两个重要经营手段。
药店融入互联网的切入点很多,包括顾客发展、信息获得、业务咨询、进货采购、物流配送、单据流动、费用支付、资金运作、药学服务、网上销售,以及所有的ERP系统,都可以逐步使之电脑化。
在这次疫情应对中零售药店创造的“不见面”药品销售,其作用不仅在于安全,还在于方便,完全可以在疫情过去之后,继续采用。
零售药店进入电子商务的途径,对外有:市场有哪些需求可以用互联网去满足?对内有:企业有哪些管理可以用互联网去代替?
5、要努力争取开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国家已经发文要求医院首先是基层医疗机构停建和剥离门诊药房。这是零售药店应当抓住的一个机会。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多是首次门诊、初级门诊以及不复杂的复诊。零售药店可以通过医务人员和药品品种的增加进入这个领域。
零售药店进入之后,一方面,可以配备医师、药师、营养师、健康管理师,建立和大医院、专业医院的业务联络,增强自身的服务能力;另一方面,还可以建立本辖区人员的健康管理档案,提供有针对性的医药服务和普遍性的健康服务,落实家庭医生制度,将医疗保障落实到每一个家庭。
从这次疫情应对看,很多具体工作落实在了社区。零售药店完全可以按照政府的统一安排,在自己的地域发挥好药学业务指导作用。
6、要采用DTP方式经营特殊药品
DTP方式表示药品生产企业在医生的指导下直接将药品销售给消费者,直接施药于患者。它方便新药进入使用;方便病人直接获得医和药两个方面的知识教育和专业服务;方便慈善机构介入;方便政府的医药分开试点和药品质量监督;它还方便药品选择,降低费用。它比较适用于疗效明显、价格较高的药品,需要医药之间良好的合作。
DTP方式现在已经在一些具有良好信誉、规模较大、经营规范、有经济实力、有社会责任的药店推开。希望下一步能够得到医保更多的支持,得到医院医生更多的指导,得到慈善机构更多的合作,以进一步提升医保的保障力度,降低医保的费用支出。
7、要坚持经营大健康产品、开发大健康服务
发展大健康已是我国的国家决策。零售药店本来就是大健康产业的一个部分,也是服务业的一个部分。所以,零售药店要抓住机遇,拓宽狭窄的药品零售业,进入大健康服务业。
医药经济向健康经济发展,它的范畴,将从主要是治病,扩大到防病、治未病、康复,扩大到长寿、聪明、美丽、强壮、快乐的获得和保持。
人们到药店不再仅仅是购药,早已扩大到了健康咨询、小病自治、慢病便治、保健养生、病后康复,扩大到了医疗器械及化妆品购买,扩大到了购买服务。由于药店的形象好,可信任度高,而到医院去太麻烦,所以,除了急病大病重病外,群众愿意到药店来解决健康问题。
零售药店对于这样的需求,应该大力进行供给侧改革:一是提升药学服务;二是拓展医学服务;三是延伸商业功能。
药品零售业转向健康服务业,应当在销售药品的同时,销售保健品、营养品,销售有利于锻炼、康复的养护器械、运动保健器械等相关产品。药店销售这“两非”,市场有需求,法律无禁止。药店多种经营既是必选之举,也是应势之举,更是无奈之举。并且药店对此还具有独特的集约经营优势和市场信誉优势。
发展以大健康为终极目标的多种经营,已成为零售药店维持生存的重要手段,这也完全符合国家医疗保障以疾病预防和健康保障为主的改革方向。虽然现在有一些市县的医保部门发文不允许医保定点药店经营非药品,不允许展示、销售保健品,但这并没有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做支撑,多个省的医保局还正式发文认定这一类限制缺少法律和行政依据,直接下文取消。相信今后国家医保局会作出全国统一规定。
走向大健康既是药品零售业适应竞争的需要,也是市场集约经营、合理配置资源的需要,更是社会发展进步、人民生活品质提升的需要,从医药经济升华到健康经济,这一定是医药经济调整发展的方向。
8、要大力做好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商
药品零售企业要坚守和完善自己的药品经营,要进入大健康领域图谋新发展,既是企业的事,也是政府部门的事。
企业在这个过程中,一是希望得到政府部门的指导;二是希望得到国家相应政策的落实;三是希望有一个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四是希望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政府部门乃至法律的有效保护。
在现在中央高度重视企业营商环境的大前提下,企业要主动建立和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经常向政府部门反应自己的意见和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