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四川自强中药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药监处罚〔2024〕4016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销售劣药中药饮片“山慈菇”“钩藤”“黄连”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处罚类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内容
1.对四川自强中药有限公司处以警告;
2.对四川自强中药有限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3701.65元;
3.对四川自强中药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0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3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5.37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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