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药监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和《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林业局 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赣药监联〔2023〕7号)等文件要求,2026年4月12日-14日我局组织对江西瑞龙药业有限公司栀子相关中药饮片、栀子配方颗粒所使用的栀子种植基地开展中药材GAP符合性检查(延伸检查),检查结果为符合要求(具体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江西省中药材GAP符合性延伸检查结果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江西省中药材GAP符合性延伸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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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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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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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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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共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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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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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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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度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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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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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瑞龙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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栀子、炒栀子、焦栀子等中药饮片,栀子配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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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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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瑞龙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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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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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龙潭镇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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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经115.23°,北纬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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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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