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通化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相关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告。
附表:吉林省《药品GMP证书》收回情况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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