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医药手机报从内蒙古卫健委得知,内蒙古2018年第四季度全区药品集中采购考核情况的通报结果出来了。

据悉,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内蒙古2018年第四季度测评结果已在药品系统中公布,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医药手机报了解到,此次通报综合得分80分以上的医疗机构和药企单位总共只有66家,而通报不足80分的医疗机构和企业多达125家。不足80分的分别有三级医疗机构、配送企业和生产企业。
三级医疗机构不足是因药品备案通过三个月后未开展采购,其中包括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等。
配送企业不足是因有采购订单未开展配送,其中包括江西九州通欣涛医药有限公司、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普药业有限公司等。
生产企业不足是因挂网药品未建立配送关系,其中包括黑龙江双兰星制药有限公司、海南新世通制药有限公司、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等。
通知提出,被通报的相关单位应参照测评结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照先进、积极整改。医疗机构、药企单位应积极按照药品采购配送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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