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山西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注销怀远县华宇药业有限公司、安徽瑞泰药业有限公司和山西全方锐康医药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怀远县华宇药业有限公司和安徽瑞泰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的规定,经持证企业申请,我局同意注销怀远县华宇药业有限公司、安徽瑞泰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自注销之日起,企业应依法停止药品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通告。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19年 第33号
根据山西全方锐康医药有限公司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决定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晋AA3510133-2),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编号:A-SX14-30133-2)自行失效。自《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之日起,该企业须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公告。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