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2019年第8期》,公布19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涉及14家药品生产企业。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2019年广东省药品抽检计划,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近期药品抽样检验信息通报如下:
一、 抽样情况
2019年7月,全省共抽查检验70个药品生产企业、703个药品经营企业和169个医疗机构的967个品种共2153批次药品。
二、检验结果
经核查确认,本期抽验信息公布如下:929个品种2082批次经检验符合药品标准规定,19个品种19批次经检验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详见附件)。
主要不符合规定项目有性状、装量差异、崩解时限、水分、溶出度、有关物质、粒度、含量测定等。涉及标示南京同仁堂黄山精制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板蓝根颗粒、标示山东鲁药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三七伤药片、标示山西振东开元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六味地黄丸(浓缩丸)、标示吉林省华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男宝胶囊等
三、不合格药品的查处情况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有关市市场监管局对检验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并对这些药品继续进行跟踪抽查检验。查处情况可在我省相关市场监管局网站上查询。
附件:抽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名单
注:本平台推送只为让行业进行警示,提高行业水平、产品质量。
11月28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福建省药品质量公告(2019年第3期,总第77期),49批次药品(48批饮片)不合格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福建省药品抽验工作计划,省、市药品监管部门及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药品抽验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的49批次药品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在依法组织查处。
附件:福建省药品监督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名单(2019年第3期,总第77期)
注:本平台推送只为让行业进行警示,提高行业水平、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