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国家药监局对2020年1月至7月全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制售假劣药品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了解,1月至7月全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2020年1月至7月,全国共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假劣药案件3023件,货值金额2760.3万元,罚款4821.9万元,吊销许可证22件,移送司法机关61件。案件涉及原料药、化学药品等各类药品。
就7月份至今,各省药监局公示的因生产销售,经营假劣药被处罚的药企就多达33家!其中医药经营企业10家,药品生产企业13家,药品连锁经营企业10家。清远百姓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济南七星大药房有限公司长清康瑞药店、华康药店因销售假药被处罚,其他均为销售劣药。
其中广东省药监局、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青海省药监局以及重庆市药监局处罚的药企较其他省份稍多一些,但处罚力度最严的当属福建省药监局。福建天瑞医药有限公司因销售劣药瓜蒌被福建药监局分别处以两次处罚,第二次更是开出了11倍罚款,罚没款共计1110903.49元,这一处罚也引起了行业内的关注,对于是否该如此界定中药饮片的处罚,业内众说纷纭,没有一个准确的结果。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新《药品管理法》下,以后可能还会出现更多这样被罚百万的药企。
除此之外,还有一家药企因巨额罚款值得注意:山东孔圣堂制药有限公司被查实使用经检验不符合规定人参生产参苓白术丸,生产了共计234650盒,虽然没有完成出厂销售,但是主观意图是要销售的,如果没有监管部门的查处,这么大一批劣药很有可能就流入市场了,所以山东省药监局决定除了没收所有不合格的药品、药材之外,还对其处以罚款4165995.58元。
这仅仅是一个月以来因为生产销售假劣药被处罚的案例,因违法GSP、GMP、销售劣医疗器械被处罚的药企数量更是成倍增长!
近日,青海省药监局公示的上半年行政处罚案件中,有61家企业/单位因销售劣药、销售不符合规定中药饮片、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经营不符合规定药品、使用劣药的、使用不符合规定中药饮片、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被处理,值得注意的是,有8家药企药店因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被通报。这仅仅是一省的数据,其他省就不用说了,就在昨日重庆市药监局还开具了3则当场行政处罚决定,对重庆捷江药品物流有限公司、重庆万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尚岑医药有限公司违反GSP的行为当场开具“警告”的处罚。
销售假劣药不论是无意还是刻意而为之,危害了群众用药安全就是违法行为。在购进药品时没有核实其各项许可证和记录,没有分辨药品安全性的能力,没有按照操作保存、经营等行为就应该“0禁止”;不仅是生产过程要规范 ,经营过程更是容不得违法,药品经营不是儿戏,因为其具有特殊性所以才需要专业性,药监局的存在就是规范行为和质量,想持续长久的经营还是要按照规章制度来走,不然就要承担相应的惩罚,严重甚至被市场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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