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守护药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药品安全,不仅是制药企业在市场经济时代的底线,不容触犯,同时国家也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对药品质量进行严格监控。据了解,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多地开展了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发布了药品质量公告。
江西省发布2021年第3期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13批次不合格
7月14日,江西省发布2021年第3期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公告指出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药品抽检计划,江西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了监督抽检。经核查确认,麦冬等13个品种,共13批次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水分、重量差异、含量测定等。
其中,不合格中药材、中药饮片10批次,包括麦冬、醋鳖甲、净山楂、龙骨、野菊花、制何首乌、山豆根、茯苓、白鲜皮、蒲黄。
另外三批次不合格产品分别为藿香正气合剂,其性状不符合规定项目;复方桔梗止咳片,重量差异不符合规定项目;咽炎片,性状不符合规定项目。
江西省药品监督抽检不符合规定信息汇总表(2021年第3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药品质量公告:10批次不合格
7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药品质量公告。公告指出,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药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计划,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监督抽检工作,对全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10批次抽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有关情况。
根据公告名单,本次10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均为中药饮片,分别为谷精草、拳参、百部、牡丹皮、净山楂、通草、前胡、车前草、山楂 、茯苓皮 。不合格检测项目包括性状、含量、检查。
新疆2021年 第27号2020年监督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名单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2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3批次不合格
6月27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1年第2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通告指出,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上市药品质量安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市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了质量抽检。
根据通告,本次不合格中药饮片有2批次,包括柏子仁、巴戟肉;不合格固体制剂1批次,为盐酸安妥沙星片。 不合格检测项目包括性状、炮制、黄曲霉素、有关物质。
上海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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