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渝药监药处罚〔2021〕40号
案件名称:重庆全鼎药业有限公司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重庆全鼎药业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未提交变更申请,擅自变更法定代表人,属未办理许可事项变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
当事人所经营的阿胶(批号:161008)、胆南星(批号:20181101),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违反了《药品管理法》(2019版)第五十五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没收非法财物;3.没收违法所得;4.罚款。
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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