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2016年12月25日,《国家中医药法》正式颁布了。虽然新法尚有诸多不明确甚至相互冲突地带,但对中药行业来说,仍无疑是一次重大变革,是一次重新洗牌。
图1:面对行业巨大变革,传统市场何去何从引人关注。
我们注意到,和前期出台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一样, “中药材专业市场”再次没有出现只言片语。那么,根据中医药法出台背景和方向看,国家对于17个专业市场,到底如何定位?
一、17个中药材专业市场,其历史时期已经过去
图2:17个中药材专业市场,曾经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价值。
17个中药材专业市场,是医药经济从计划转向市场经济的产物,对繁荣中药生产贸易、集散中药流通,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价值。但时过境迁,如同当年的成药市场、电器市场和电脑城一样,将逐步失去其存在意义——只不过,做为非标品,传统中药材市场衰落晚了一步而已。
因此,在新的体系尚未成型之前,国家对于17个市场的定位,就是过渡期到自生自灭状态。也因此,在近两年的各种规划和新出台的中医法当中,几乎没给药材市场提任何任务。
二,重构闭环流通体系,是中药行业必然发展方向
图3:当代中药材生产流通闭环体系示意图。
那么,这个新的体系是什么呢?按照中医法反馈出来的信息,中药材流通,必须进入服务平台为枢纽的闭环流通体系(如图3)。这个体系需要“天地结合”——“天”即软件,包括信息、标准、规范和相应的服务平台等;“地”即硬件,包括承载全程追溯所需的包材、初加工设备、仓储物流设施、检验检测和物联网设施等。
利用“天地结合”,实现中药材生产流通的可储可销、全程追溯和产销一站对接,这是当代中药材流通的必然发展方向;也是国家中医药中长期规划和中医药法期望实现的目标——这比历史上的“药帮”经济和计划经济更进一步,其中赋予了更多的市场经济和现代化理念。
三、在这套体系中,中药材市场位置何在?
图4:传统从业者,如何纳入中药材闭环流通体系是难点。
从立法初衷看,当前参与中药材原料生产、加工和流通的保障供给环节,逐步都要纳入这个闭环流通体系,否则就面临淘汰!而从现实角度讲,中医法要想真实落地,也只有尽可能去中间化,才能真正实现闭环流通全程追溯的目的。
在这种背景下,17个专业市场又何去何往?笔者认为,无非以下几条路:
一是抓紧走向产地 市场周边有中药材规模化生产依托的,就发挥地产药材优势;没有规模化生产能力的,就利用自身渠道和经验积累,抓紧与原产地对接。实现联营联建,或开展订单农业,尽快完成可追溯的产业链延伸。
笔者在产地考察过程中,就看到亳州人在全国多地建立的种子种苗基地、生产基地、产地初加工厂等落地项目——在这方面,早起鸟儿有虫吃,勤劳敏锐的亳州人已经先知先觉。
二是突出批零和电商业务 特别要突出药食两用品种、滋补保健类药材的批零业务,不但要发展线下,还要发展线上业务。这一领域,可能是未来17个专业市场的核心功能之一,即针对C端(个人零售或农村诊所的小批零)的发力。
目前,像广东的清平市场、普宁市场和哈尔滨的三棵树,甚至是成荷花池市场等,人参、西洋参、冬虫夏草这些高档滋补保健品销售,已成为市场业务主体。但整体品牌运作能力、电子商务营销能力有待提升和加强。
三是发挥市场特殊优势,实现错位竞争 应该说,传统的药材市场,多是从历史上的中药材集散中心发展起来。既能丰富的从业经验和文化底蕴,又有长期积累起来的人才和人脉资源,更普遍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完全有能力利用错位竞争优势,实现业务转型的产业提升。
如陇西市场利用气候优势,打造全国中药材仓储物流枢纽;玉林和广州市场利用口岸优势,打造的南药进出口基地;亳州市场利用交通条件和企业扎堆优势,打造的全产业链集群等等。这些优势,恰恰是分散的全国产地,短期内无法匹配和完成的任务。
四、中医药法放宽中药临床应用,是否是市场的机遇?
近几天,不断有人在咨询中医药法里,对农村诊所自采自用,以及医疗机构自制饮片条款的理解。笔者认为,即使有《中医药法》发布,但整个饮片流通和使用,依然会在《药品管理法》框架内实施,只是对原来的政策开了一个小口子,具体如何执行还有待进一步观察。中医药法要的是净化和减少环节,就此认为,诊所或医疗机构可以合法直接采购药材市场的货源,显然是误解。
所以说,中医药法颁布后,一系列配套落地方案将陆续出台。对传统药材市场和其中从业者来说,挑战和优胜劣汰已经开启,中间环节的大幅弱化是必然趋势。
然而,“树挪死,人挪活”,面对中药行业的巨大变革,我们传统市场和从业者,该认真考虑出路何在了。谁先觉醒并抢先出手,谁就能在接下来的淘汰大战中,生存下来并宏图大展;反之将面临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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