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省级重点监控目录
近日,陕西省卫健委、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通知,转发了《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此外,陕西省卫健委规定了各医疗机构制定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时间,如何加强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内药品临床应用管理,西医如何开具中成药长期处方,如何加强重点监控药品临床使用监测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内容。
通知显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于9月30日前在省级目录基础上形成本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以院务公开、官方网站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报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
也就是说,9月30日之前,陕西省各级各类的上万家医疗机构会出台近万份重点监控目录,这对相关的药企显然会有巨大影响。
▍这些西医,可以开中药
文件显示,在国家《目录》发布前已经取得中医类别以外医师资格并注册职业,且在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接受过中医学课程学习的,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基层医疗机构的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可以开具常见病、多发病的常用中成药,也可以延续使用中医医师开具的中成药长期处方。
此前7月1日,国家卫健委规定:非中药、中医类别医师,要经过不少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
该政策引发了业内的讨论:一些中成药经过多年的临床数据积累,本已具备与西药联合用药的临床证据,或具备了西医适应症的临床证据,但本次规定纯西医不能开中药,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这些药的使用。
2012年,北京某部门调查显示,超过70%的中成药是由西医开出的,2008年北京市18家医院调查结果显示,西医开具中成药处方不合格率高达43.4%。医生的笔承担着“指挥棒”的作用,决定了处方,直接决定了药品的销量。
也就是说,该项政策或许会直接冲击到中成药行业。
但事情已经发生了转机,除陕西省外,河北省宣布,放开中医执业范围:非中医类别的医师,经所在执业机构考核,确认中医药专业技术达到相应水平的,可在临床工作中提供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饮片等4类中医药服务
山东省随后宣布:中医类别以外医师在此次《通知》发布前已经取得相应医师资格并注册执业,且在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接受过中医学课程学习的,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基层医疗机构的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可以开具常见病多发病的常用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延续使用中医医师开具的中成药长期处方。
数据显示,全国23000家医院,医院分布第一梯度省份为山东、四川、江苏、河南、河北、山西、广东等几个省份。就上述数据来看,山东、河北省作为医药大省,会对未来各省相关政策的出台起到一定的导向作用。
▍进入目录,会被这样监控
文件显示,陕西健康委与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对省级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及时根据省级目录动态调整本机构目录,将省级目录所有品种纳入机构目录。
此外,陕西省要求,各机构建立完善院科两级管理组织,明确责任人,落实管理责任,将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管理作为药事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统筹,加强目录内药品临床应用全程管理,建立健全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等,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落实。
除了公布相应的目录外,陕西省卫健委明确了对目录内药品的监控措施:
一方面,处罚不合理用药的科室和医生。
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药师作用,科学制定点评标准,对开具目录内药品的处方开展前置审核和处方点评,加强处方点评结果的公示、反馈和利用,每季度对上季度重点监控药品使用金额、不合理用药处方占比进行监控排名,经医院组织处方点评小组进行点评论证后,确实存在不合理用药的,对排名前三的科室和医生进行院内通报。
被连续三次通报的科室和医生,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科室、医生进行约谈,督促临床用药逐步规范化、合理化。
另一方面,定期报送使用金额前20的重点监控药品名单。
每季度,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报送临床使用数量和金额由高到低排序前20位的重点监控药品名单,报送时间为每季度后一个月(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前。
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掌握本辖区重点监控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并将使用金额由高到低排序前20位的药品名单上报陕西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各机构要对不合理用药问题突出的重点监控药品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调整出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等手段方法,保证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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